-公证-被继承人办理公证遗嘱后去世公证遗嘱是否有效?

时间:2024-01-17 15:31:12  来源:普洱孟连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

案例

张咏梅(化名)系一名70岁高龄的老太太,2022年初,她被查出患有直肠癌晚期,考虑到自己时日不长,便打算办理公证遗嘱将全部的遗产留给女儿李翠翠(化名),张咏梅遂邀请公证处的两位公证人员于2022年4月3日来到家中,为张咏梅办理了遗嘱公证,而就在公证处审批人批准遗嘱公证书之前,张咏梅去世,公证处便终止办理了遗嘱公证,李翠翠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证处出具张咏梅的遗嘱公证书。

法院判决结果:驳回李翠翠的诉讼请求。

分析解答

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公证处审批人批准遗嘱公证书之前,遗嘱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公证处应当终止办理遗嘱公证。”本案中,虽然公证处的公证员已到张咏梅家中办理完了公证遗嘱,但由于遗嘱公证书尚未审批出具,而被继承人就已经去世的,按照规定公证处应当终止遗嘱公证的办理。

但需要注意的是,倘若被继承人在审批人批准公证遗嘱后死亡的,公证处应当完成公证遗嘱的制作。遗嘱人无法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的,可依符合《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的遗嘱原稿的复印件制作公证遗嘱,遗嘱原稿留公证处存档。

156559677695830900

栏目列表

相关内容

-涉外法律-青岛中院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签约,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

-涉外法律-深耕争议解决创新 赋能涉外法治发展第十届法律资本高峰论坛在深举办

-涉外法律-黎巴嫩贝鲁特→上海奉贤,诉讼、仲裁还是调解?

-涉外法律-第三期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实操处置指引)

-涉外法律-涉外法律服务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暨涉外法律实务分享活动在成都举办

-涉外法律-深圳搭建三级涉外法律服务网 覆盖市、区、街道,服务全天候在线

-涉外法律-跨国离婚线上解 司法温情跨山海——西湖法庭高效调解一起涉外务工人员离婚纠纷

-公证-证据会"消失"?公证教你一键"存档"

-公证-邮件也能公证?——公证帮你“锁”住关键电子证据

-公证-赴港研修跨境调解实务 锻造涉外公证专业队伍

热点内容

-公证-合作制公证机构应定性为非法人组织...

-司法鉴定-法定“四大类”鉴定之外还能不...

-公证-银行保管箱遗物,如何继承?

-公证-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在职工去世...

-公证-@港澳台同胞,你要的无犯罪记录公...

-公证-支付宝、微信账户余额如何办理继承...

-公证-“抖音”遭遇诽谤,保全证据公证来...

-公证-《底线》闺蜜男友杀人案:社会、公...

-公证-今年起,夫妻对这类房产约定,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