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日前,新县公证处受理当事人戴某某的委托,为其办理证据保全公证事项。戴某某与某公司发生合同纠纷,经法院判决后,因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按时交房,戴某某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寻求公证帮助。
为保证证据的可靠性和公正性,公证人员详细了解案情和当事人的需求后,立即制定了具体的保全方案。2024年2月2日,新县公证处两名公证员冒着严寒,踏着积雪前往该小区,采用实地查看并摄像及拍照的方式办理该保全公证,以“公证+司法辅助”的方式保障了强制执行交付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既定的执行任务。当法院工作人员将钥匙交到当事人戴某某的手中时,当事人激动得拉住法院及公证处工作人员手说:“感谢、感谢你们,终于在阴历年前拿到钥匙了”。
近年来,新县公证处已参与多起类似的司法辅助业务,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协助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贡献了公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