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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大爷和苏大妈是再婚夫妻,2001年再婚至今二十余年, 2022年、2023年,苏大妈、江大爷相继去世,遗留有江大爷名下的银行存款几十万元,双方子女因继承上述遗产产生麻烦。
江大爷子女向公证员称,双方再婚前已写好协议书,各家的财产与另外一方无关,双方去世后,由各自子女继承,与对方及对方子女无关。按照协议书的内容,江大爷名下的存款就是江大爷的,与苏大妈无关,与苏大妈的子女也无关。
江大爷子女向公证员提供了双方当初签订的《婚前财产登记协议书》,根据双方的协议书,双方约定了婚前已登记在各自名下的房产归各自所有,婚前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房产和存款都由各自子女继承,双方放弃各自的继承权。
公证员经过仔细梳理后,并不赞同江大爷子女的说法。江大爷和苏大妈再婚二十余年,江大爷名下的银行存款系婚后开户存的,系双方婚姻期间取得,江大爷和苏大妈只有婚前财产约定,对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并无约定,江大爷名下的银行存款应系夫妻共同财产,各自均占一半,由各自的继承人继承。
江大爷子女又称:双方家庭都是高知,双方再婚后,两家关系融洽,苏大妈去世后,我们也积极配合办理其遗产的继承手续,并没有要他们一分财产,现在轮到我们了,对方继承人也不会要的,只是对方继承人住得远,年龄也大了,能不能简化程序,不要劳烦对方继承人配合办理手续了。公证员表示,理解他们的心情,但也很无奈。
江大爷和苏大妈已经算是考虑比较周全了,签署了婚前财产协议,但最终也没能避免上述尴尬境地,那么老年人再婚,如何有效切割财产、理清权属,防范纠纷呢?
再婚前或再婚后,去一趟公证处就可以啦
公证员有话说
老年人再婚的,可以通过办理“婚前财产约定公证/夫妻财产约定公证+遗嘱公证”的组合公证方式解决上述问题。
婚前财产约定公证/夫妻财产约定公证+遗嘱公证”的作用是什么呢?
婚前财产约定公证/夫妻财产约定公证可以明确财产归属,在夫妻之间做出明确的财产切割。这种明确是全方位的,不仅及于婚前、婚后的财产及债务,还及于现有财产产生的收益。
遗嘱公证可以预先对遗产的处置做出安排,排除相关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比如,江大爷、苏大妈想把各自财产留给各自子女继承,则必须排除作为配偶的一方以及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承权,通过遗嘱指定由本人子女继承,则可以实现财产的代际传承,防止发生法定继承情形。
为何要去公证处办呢?自己在家写不就可以了吗,还能省下公证费
公证员专业
公证员都是资深的法律专家,在法律咨询、文书起草、办理公证的过程中,公证员会向当事人告知相应的风险和风险防范可以达到的效果,公证员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证经验,确保协议、遗嘱的内容更加规范、严谨、完善,使得协议、遗嘱真实有效,避免因为“想当然”“不专业”“不全面”而错过纠纷预防的最佳时机。
公证员中立
公证机构、公证员作为中立的第三方,能够公平、公正的固定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有效避免日后纠纷。
经过公证的财产协议和遗嘱,后期使用更方便
经公证的财产协议和遗嘱具有更高的证明力,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经过公证的遗嘱,可以直接办理房产继承过户,减少继承遗产时的麻烦。
老年人再婚极容易因为是否有效做出财产切割以及财产处置的早晚、先后和是否预先对财产处置做出安排引起纠纷,必须提前着手予以防范。再婚前或再婚后去一趟公证处吧,花小钱办大事,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