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案例系列:巧用公证保障商标“注而有用”

时间:2024-04-26 10:53:34  来源:韩江公证处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

近日,林先生急匆匆来到公证处,称自己注册的商标被申请三年没有使用,之前已提交了淘宝交易快照截图,但对方辩称图片有可能是P图的,于是他来到公证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受理上述公证申请后,公证员对林先生操作公证处的电脑,登录淘宝商家后台查看交易订单的取证行为进行公证,公证处急事急办,出具的公证书成为林先生维权强有力的证据。

随着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商标作为一项知识产权,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代表着企业的品牌形象,其潜在的商业价值使其容易成为一些不良商家利用的对象,商标一旦被仿冒,影响的不仅仅是企业的经济利益,更会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在司法实践的知识产权维权案件中,公证文书因其具有的公信力,更容易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采纳。那么,公证是怎么来保障注册商标权的呢?

商标莫名被盗用,公证来撑腰

APEC是亚太区域国家与地区加强多边经济联系、交流与合作的重要组织。其宗旨和目标是“相互依存、共同利益,坚持开放性多边贸易体制和减少区域间贸易壁垒

商标是企业的标识,盗用商标恶意竞争,不仅欺骗消费者,而且破坏商标持有人的形象。

李先生发现某网络平台上有人销售假冒其商标的商品,李先生在网上了解到公证处帮助消费者维权的相关案例,随即来到我处咨询,公证员了解情况后建议其办理购买侵权产品的相关公证,即由李先生使用我处的办公手机,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某平台下单购买相关商品、选择收货地点,在公证员监督下签收快递、查看商品并拍照,再由公证员对购买商品进行封存,将侵权人的基本情况、侵权产品的特征固定下来,形成强有力的证据链条有效维护李先生的合法权益。商标被申请撤销,举证找公证

商标权利人在取得注册商标后,并非一劳永逸,基于商标法三年不使用抗辩制度的规定,如果一味“注而不用”,很有可能无法在商标侵权案件中获得侵权损害赔偿。在商标被撤销、撤销复审案件中,如何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商标进行了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最为关键,企业经常遇到“商标一直在用,但无法提供合格证据”的困境。随着企业品牌的发展壮大,为了防止竞争对手的恶意竞争,及时保留商标的使用证据至关重要,企业可以通过向公证处申办商标使用情况的相关公证来有效化解注册商标被申请撤销的风险。

公证员有话说

商标使用证据的取证在商业实践中往往错综复杂、情况多变,可能涉及到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企业所使用标样改变等情况,有些商标权人虽然存在使用行为,但由于不重视保存原始资料,没有重视商标的正确使用——对商标字符拆解或更换字体等,涉及纠纷时提交不出有效的使用证据,结果导致商标被撤销丧失了商标权。保全证据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在诉讼发生之前,依法对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加以验证、收存和固定的活动,多用于保存易毁损、易灭失或者容易篡改、删除的相关证据,是法院或行政机关采信的重要证据,能快捷高效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微信图片_20200915102440

  • 上一篇:-公证-公证让商业秘密一直“神秘”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