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法律-建设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助力陕西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5-10-30 16:50:57  来源:调研与决策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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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型经济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高水平的涉外法律服务是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省司法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的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开放型经济的统筹安排,立足共建一带一路重要支点和中国向西开放重要基地定位,积极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为我省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推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2025527日,第七届香港法律服务论坛在西安举办,以服务共建一带一路谱写陕港合作新篇为主题,旨在深化两地法律服务领域合作

一、推进我省涉外法律服务的主要做法

坚持对标一流、六化发力,协同推进涉外法治统筹协调、制度体系、人才队伍、服务模式、特色品牌、精准保障,突出抓好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全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加强常态化统筹协调。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建设,围绕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和涉外法治工作多次调研指导,并作出指示批示。组织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会议、省委依法治省办会议、全省涉外法治工作会议等,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文件,明确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保障陕西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点任务。组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涉外法治协调小组,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动涉外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等工作。

(二)构建制度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法治对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完善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对外开放制度体系。出台《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陕西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文件,对自贸区建设、外商投资等作出部署安排。制定陕西省司法行政机关助力深化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助力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实施方案、助力推进建设西部示范知识产权强省工作方案等一揽子举措,为服务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三)培育专业化服务力量。制定出台《陕西省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举措》《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建设加快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全方位推进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工作。召开全省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座谈会,探索试点实务部门+高等院校+法律服务机构+涉外企业四位一体的育人模式。指导西北政法大学开展法学+外语人才培养,建立订单式人才培养机制。成立一带一路律师学院、陕西丝绸之路国际律师学院,联合厦门大学、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开展涉外律师实务培训,举办涉外法律人才领军计划”28期,累计培训1.85万人次。目前,全省共有211名律师加入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28人入选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23名律师入选全国律协涉外人才库,133名港澳和外籍仲裁员加入陕西仲裁队伍,为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四)创新多样化服务模式。聚焦精准对接企业涉外法律需求,打造全方位、全链条涉外法律服务模式。设立秦创原总窗口综合法治保障中心,打造“15N”法治保障体系,建立法企联络员机制,为企业提供多元化、一站式的综合法律服务。会同省发改委完善律师事务所结对服务重点建设项目工作机制,组织律师事务所为101家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聚焦临港贸易、国际物流、跨境电商、中欧班列等重点领域,创新形成国际商事争端诉讼、仲裁、调解融解决机制,成功化解法国著名软件公司诉陕西某企业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等国际商事纠纷案件30余件。

(五)打造国际化服务高地。制定《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吸引汇聚40余家法律服务机构,推动西安仲裁委改革,开展商事调解组织试点,设立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基本形成以诉讼、律师、仲裁、调解、检察服务、人才培养及法律查明服务为核心的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服务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建设,组建专业服务团队,为中欧班列运营提供法律支持。编纂中亚五国、上合组织成员国投资合作指南,编印一带一路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丛书50余万字,发布涉外争端解决典型案例70件,提升企业对可预期营商环境的精准洞察与适配能力。成功举办第七届香港法律服务论坛、欧亚经济论坛一带一路商事法律服务分会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法治交流活动20余场次,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高水平法律服务。

(六)强化精准化服务保障。常态化开展入企走访问需制度,面向千余家企业开展公益法治体检、解答法律咨询,选派400多家律所结对服务省级1216个重点项目,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6.2亿元。建立法企对接机制,开展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万所连万企等专项行动,为全省10.2万家企事业单位配备法律顾问,对接市场主体10万余家,办理涉企案件2.9万件,涉及金额536亿元。深度对接境外商(协)会组织,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在中亚、欧洲、美洲等地区设立办事机构,打造国际化法律服务网络,助力企业走出去和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我省涉外法律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陕西涉外法治工作在服务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企业、公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涉外法律服务支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服务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精准度有待提升。涉外法律服务供给与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仍存在错位,多集中在贸易合同审查、投融资法律尽职调查等基础领域,在新能源、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等新兴领域的法律需求覆盖不足,对接我省先进制造、能源化工、跨境贸易等外向型企业需求不够紧密,存在供需不匹配、服务跟不上现象。

(二)服务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供给力有待深化。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总体仍存在总量不足、结构不优、高端匮乏的问题,全省涉外领军人才仅占律师总数的1%9家仲裁机构中仅1家聘请外籍和港澳台仲裁员,与企业在跨境并购、商事仲裁等高端领域的需求还有差距;大多数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法律文化、商业规则的理解不够精准,参与国际化法律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三)服务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有待强化。涉外法律服务相关平台多集中在信息查询、在线咨询等表层应用阶段,基于实际需求的风险预测、匹配服务等高端应用功能有待完善。多样化法律服务普及度不够,风险预警、成果推送、交流合作等服务形式不够丰富,多样化法律服务支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效果未能充分发挥。

(四)服务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系统性有待完善。实务部门、法律服务机构与企业的联动不够紧密,对企业法律服务需求的动态监测不足,制度机制针对性、协同性有待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机构评价体系未建立,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良性竞争格局尚未形成。部分措施刚性不足、效果有限,助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性有待提高。

(五)服务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影响力有待拓展。涉外法律服务活动助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仍有不足,参与联合办案、跨境争议解决、法律规则协同等实战性领域较少。仲裁、调解等争议解决方式国际认可度不高,公信力和影响力与国际高水平法律服务机构还有差距。

三、建设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体系的基本对策

涉外法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联动性强的系统工程。省司法厅将对涉外法律服务做好系统性研究、前瞻性谋划、整体性推进,为全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贡献法治力量。

(一)守正创新,推动形成涉外法治工作新格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健全党领导涉外法治工作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优化涉外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推动出台《陕西省涉外法治工作规划(2025—2027年)》,制定《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涉外法治协调小组工作细则》,发挥涉外法治协调小组作用,举办涉外法治工作培训班,探索涉外法律服务新模式,推动陕西涉外法治工作迈出新步伐。

(二)培育人才,提升涉外法律服务硬实力。建立法律服务人才引进、选拔、使用、管理机制,研究制定促进示范区法律服务人才发展鼓励措施,创新运用领军计划培养模式,举办西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竞赛,邀请企业法务人才同堂培训,推动更多涉外法律人才在参与对外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对外投资、国际制裁应对中提升实战能力。研究组建中国中亚涉外律师团队,推荐优秀涉外法治人才到国际经济贸易组织、国际涉法组织机构任职和交流,加大订单式人才培养使用力度,为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打造品牌,树立涉外法律服务新形象。立足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和中国(陕西)自贸区建设等叠加区位优势,高标准推进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努力打造系统协同、政策配套、人才培引、功能提升和开放协作的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体系。围绕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尤其是对一带一路国家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推动更多研究成果转化为助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效能。巩固西安仲裁委员会、商事调解组织改革试点成果,深化诉讼、调解、仲裁融解决等机制应用,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陕西品牌

(四)利企惠企,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新氛围。加快制定《陕西省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加大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各功能区法律服务供给力度,提升重点区域和特色产业服务保障能力。统筹律师、仲裁、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提供国际贸易、跨境投资、知识产权等优质法律服务,以精准法律服务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编纂重点国家和地区投资合规指南,推动有关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数据库、案例库和专家库建设,助力企业风险防范,更好维护合法权益。

(五)开放合作,扩大涉外法律服务影响力。发挥国家级平台资源优势,办好上合组织成员国法律服务高级研修班等国际性活动,加强与国际高水平法律服务机构深度合作,打造长安·罗马法律服务品牌,更好地服务陕西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鼓励更多法律服务机构走出去”“引进来,加快培育国际一流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持续提升陕西法律服务辨识度和影响力,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贡献法治力量。

(作者系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