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法律-夯实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根基

时间:2026-01-15 16:24:34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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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而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归根到底要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专业能力过硬、熟悉国际规则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从这一意义上讲,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不是“配套工程”而是“基础工程”。只有培养一支高水平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才能在高水平对外开放中有效防控风险、妥善处理争端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开放走得越深,对人才的依赖就越强。当前,共建“一带一路”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跨境投资、国际贸易、海外并购、境外合规等法律事务明显增多,涉外风险呈现出规则复杂化、争端多元化、影响外溢化等特点,一旦应对失当,往往容易演变为系统性风险。在此背景下,提升涉外法治能力,关键在于构建成熟的人才体系、形成坚实的制度支撑。四川在共建“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中肩负着重要使命,这既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丰富的现实场景,也对人才结构和能力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进一步看,当前共建“一带一路”已由以项目推进为主,逐步转向规则适用、制度衔接和争端治理并重的阶段。能否在复杂多变的国际规则体系中有效识别风险、灵活运用规则、主动塑造预期,越来越取决于是否拥有一支稳定、专业、可信赖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从现实情况看,四川涉外法治人才建设具备良好基础。高校法学和外语教育基础较好,法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涉外律师和法律服务机构数量稳步增长,但与开放发展的实际需求相比,涉外法治人才供给仍存在结构性不足。一方面,真正通晓国际规则、熟悉国别法律、具备跨文化沟通和争端解决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仍然偏少,尤其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法律服务领域,专业储备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另一方面,一些法律人才虽然理论基础扎实,但国际仲裁、跨境合规、海外投资风险防控等实务领域经验欠缺,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涉外法律场景。更需注意的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制度支撑仍显薄弱。实践平台分散、协同机制不畅等因素,影响了相关人才长期投身涉外领域的积极性。总体而言,这些短板集中反映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链条尚未与开放实践形成高效联动,专业能力提升与职业发展预期之间缺乏稳定支撑,导致部分人才“能培养却仍不满足需求”“有潜力却遭遇职业发展困境”,制约了涉外法治整体效能的发挥。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需要兼顾规模与质量。涉外法治人才不是短期“速成品”,也不能简单叠加专业标签。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关键在于系统谋划、协同推进。一方面,要立足开放实际需求,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围绕“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重点领域,针对性地加强国别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仲裁与合规治理等方向的人才培养,推动人才供给与实际需求精准匹配。另一方面,要深化高校、司法机关、律师行业和仲裁机构协同育人机制,强化实践导向,把涉外法治人才放到真实场景中锻炼,同时将真实案例和实际项目引入培养过程,推动人才在解决“真问题”中成长。此外,要通过制度设计打通“走出去”和“引回来”的通道,支持优秀法律人才参与国际组织、国际仲裁与调解事务,并健全具有国际经历人才的回流和转化机制,使国际经验真正服务于地方法治建设和涉外法治能力提升。值得一提的是,涉外法治人才建设必须坚持长期主义和系统思维,既要尊重涉外法治人才成长周期长、实践依赖性强的客观规律,也要通过制度安排将培养、使用和评价有机贯通,防止碎片化推进和短期化取向,真正把人才建设嵌入涉外法治整体布局之中。

夯实涉外法治人才根基,本质上是夯实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安全底座。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表面看是人才问题,实质上是关乎开放安全和规则应对能力的问题。只有持续完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形成结构合理、能力匹配、梯次衔接的人才队伍,才能在更高水平开放中稳预期、防风险、促发展。对四川而言,这不仅关系区域开放质量,更关乎国家涉外法治建设在西部地区的落地成效,从而助力共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

(作者系四川大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