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法律-追债300万元律师代理费,济南法院“跨国连线”解决纷争

时间:2025-02-10 17:14:54  来源:爱济南客户端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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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济南槐荫区法院通报一起涉300万元律师代理费的案件审理情况:通过跨国连线,该案最终顺利调解结案。

  案件显示,2020年5月,某公司与某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该律所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后因某公司拖欠律所代理费共计300余万元,故该律所诉至济南槐荫区法院,要求某公司支付代理费300余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本案系涉及境外主体的涉外案件,被告某公司系一家美国公司,因此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即送达难。承办该案的刘新荣法官团队从原告处得知,被告某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已于一年前去世,现法定代表人为原法定代表人之女,系美籍华人,现定居在美国,亲友均不在国内,且该公司在国内无办事处或分支机构。原告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日常均通过微信联络,故承办法官团队联系原告,通过微信与被告法定代表人获得联系。起初,被告法定代表人应诉态度较为消极,明确告知不会聘请国内的律师代理本案,故槐荫法院在被告法定代表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及纸质邮寄的方式向其送达了相关诉讼材料。

  解决了送达问题后,承办法官进一步与当事人沟通,结合卷宗材料,分析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通过调解或许能够更加高效地化解纠纷。经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原被告均同意通过互联网进行在线调解。承办法官团队通过微信群,组织了一场横跨太平洋的网络庭审。

  庭审过程中,恰逢被告某公司所在地受山火影响,通信信号不佳,经常中断,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在微信群内发送文字消息形式进行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通过互联网法庭签署了调解书,将问题顺利解决。

  在审理涉外案件时,首先要解决送达问题,对于境外的诉讼主体,应先查看其有无国内的办事机构、代理律师,若均无则可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国际公约,明确该国与我国有无送达约定,若以上方式均无法联系到境外诉讼主体,可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实现送达。其次,在与原被告均取得联系后,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可积极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实质化解纠纷。(济南时报·新黄河 记者:陈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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