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沈跃跃、吉炳轩、郝明金出席。
在听取有关法律实施主管部门汇报后,
曹建明指出:
公证制度是重要的预防性司法制度,公证服务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执法检查必须发挥好“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着力推动解决法律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紧扣法律规定,重点查找法律实施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督促有关方面履行法定职责、落实法律责任、依法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