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咨询网:市委政法委牵头多部门联动
赋强公证推进金融纠纷化解座谈会在齐鲁公证处召开
——赋强公证推进金融纠纷化解座谈会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金融多元解纷齐鲁公证处工作站”揭牌仪式在齐鲁公证处举行
12月22日,由济南市委政法委牵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济南分行营管部、人行莱芜中心支行、莱芜银保监分局共同参与的“赋强公证推进金融纠纷化解座谈会暨金融多元解纷齐鲁公证处工作站揭牌仪式”在齐鲁公证处举行。
市政法委二级巡视员刘宪钊、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郦弘、市司法局副局长陈其军及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邢景明、莱芜银保监分局副局长李婧、人行济南分行栾怡、人行莱芜中心支行李国强、历下法院副院长张美丽、立案庭庭长于琪宁、齐鲁公证处主任冯培明及北京银行济南分行、齐鲁银行、莱商银行、济南农商行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冯培明介绍了本处近几年来办理公证强制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张美丽介绍了历下法院凝聚齐鲁公证处等解纷组织和驻区金融机构的合力,不断探索金融纠纷源头治理新模式,以全省首创的“诉前调解+赋强公证”解纷模式为抓手,逐步建立了防纷、解纷、减纷三位一体的多元治理体系,从而打造了金融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的历下品牌。
陈其军讲话
陈其军介绍了全市公证机构办理金融赋强业务的情况和取得的实效。自2016年市司法局和市中院联合出台强制执行文件以来,全市强制执行公证业务呈上升态势,但是也存在业务覆盖面窄、业务总量不够的问题,希望各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法院从执行力度方面加大支持,共促公证这一预防性法律制度发挥更大作用。
其他各单位和金融机构负责人就如何加强公证参与金融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做了发言。
刘宪钊在最后的讲话指出,公证作为预防性法律制度,在金融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方面作用巨大,他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赋强公证在
金融纠纷治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公证不仅能发挥金融解纷作用,还能发挥减纷、防纷作用。齐鲁公证处与历下法院在全省首创的“诉前调解+赋强公证”解纷模式,发挥了良好的解纷效果。赋强公证可以提高金融债权实现效率,降低金融债权实现成本,有效提高金融机构防控风险的水平,节省司法审判资源,增加借款人信用度,对于预防和多元化解金融纠纷,规范经济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创新思路方法,全力解决赋强公证在金融
纠纷现代化治理中的障碍。
我市的贷前赋强公证推行不顺畅,预防作用发挥还不够,主要原因是:部分金融机构仍然秉持传统的诉讼解纷理念,未全面理解金融纠纷的多元化解和现代化治理;我市缺乏金融纠纷现代化治理的具体操作规范;多数金融机构重诉讼轻预防、风控预算存在缺口,导致贷前赋强公证、多元解纷方式难以广泛推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创新工作思路方法,积极探索,针对金融纠纷的存量、增量及金融投诉采取不同的治理方式。对于存量纠纷,要以纠纷的化解为抓手建立纠纷司法要素数据库,完成金融业务语言至司法解纷语言的转化。对于潜在的增量纠纷,要通过赋强公证、公证催收等方式强化公证的前端防控作用,缩短解纷耗时,降低解纷成本。对于金融投诉,由公证处牵头司法机关联合设立投诉终结机制。
3转变观念、统一思想,形成推广赋强公证
解决金融纠纷的工作合力。
司法部门要加强对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和多元化解的指导和支持,加大金融纠纷诉前调解力度,指导金融机构通过公证等非诉讼方式化解纠纷;加强对各金融机构、公证处赋强公证的指导和支持,开辟公证强制执行的绿色通道,加大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力度。金融主管部门要从监管角度出发,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机构风险防控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对于公证费用承担问题,探索部分政府支持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支付,减轻银行和企业的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风险预判能力和纠纷处理管理能力,积极与公证机构、法院对接,通过预防性法律手段实现金融风险防范和金融纠纷的多元化解,努力推进赋强公证等金融纠纷预防性措施的落地和实施。公证机构要积极对接各金融机构,做好金融业务公证的全链条服务。同时,做好业务宣传,让更多的客户更愿意选择公证模式。公证处要根据各金融机构的业务流程,制定高效、便捷、可操作的赋强公证办理指引,并探索推进线上赋强公证办理方式。
会议结束后,参会领导在齐鲁公证处一楼大厅共同为“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金融多元解纷齐鲁公证处工作站”揭牌,标志着历下区人民法院多元解纷中心正式入驻齐鲁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