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咨询网:“太方便了,没想到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后,还能一站式拿到更名后的不动产权证。”近日,椒江的李先生来到公证服务窗口办理公证,收到了一份“意外之喜”。
李先生是家中独子,父亲有一套房产留给他,但一直没有办理房子的继承和更名手续。最近,李先生想着把房子修整一下出租,才想到房产继承的问题。到公证服务窗口办公证,工作人员告诉他,只要在窗口递交公证和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由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李先生就能直接拿到不动产权证。而此前,李先生拿到公证书之后,还得再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过户手续。
这一贴心超值的后续服务得益于一项便民服务改革。据了解,从今年11月底开始,台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和台州市正立公证处推行“公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改革。
只要是市区范围内不动产权证齐全的商品房,因下列三种情形需要办理公证确立、变更、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进而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可以在公证机构申请公证的同时,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
1除了继承的房产,还包括夫妻财产约定、离婚协议、接送遗赠、赠与等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设立的公证,需要办理不动产权利转移的;
2已办理委托不动产转移、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等委托公证,需要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或预告登记等手续的;
3已办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公证,需要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的。
作为台州首家实施“公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的公证机构,台州市正立公证处主任李秋荣说,这项举措进一步深化了政府购买不动产继承公证服务机制,以“部门跑”“数据跑”代替“群众跑”,实现了“涉公证”不动产登记“一次申请、一窗办理”,让申请人顺顺利利、轻轻松松做到一次领证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