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咨询网:日前,南昌市大成公证处司法辅助专职人员快速调解了一起南昌县人民法院委派的房屋租赁纠纷案。
经了解,原告(某村委会)、被告(衷某)所在的小区为2003年南昌县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安置房,小区竣工后房屋及店铺由原告统一管理,权属归该村集体所有。为便于拆迁工作开展,村委会与被征收户口头约定,安置小区店铺从2005年开始由被征收户过渡使用,待分配房屋后再返还村委会。2018年开始,该村委会对村集体资产进行三资清查,同年10月,考虑到该村村民优先租赁权,村委会与被征收户进行了沟通协商,陆续签订了《店铺租赁协议》。
公证调解团队接手本案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被告衷某对店铺权属并无异议,其之所以不履行缴纳租金的义务,是认为原告未履行修缮房屋的义务在先,而非自己故意拖欠。原衷某所居住的安置房位于顶楼,由于年久失修常年漏水,严重影响正常生活,衷某认为村委会作为该村的管理者有为村民修缮房屋的义务,在几经寻找村委会商量修缮事宜均无结果后,决定村委会什么时候给他修漏,他便什么时候缴纳租金。
原告表示知道被告房屋漏水的事实,但认为自己并没有给被告修缮房屋的义务,理由是该小区属于政策性房屋,虽然一直是村委会在管理,但村委会从未收过村民的物业管理费,该村也未设立房屋修缮基金,而修缮房屋需要耗费大量资金,该村委会没有这个经济能力。基于以上各种因素,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一直未能得到解决。
在调解过程中,公证人员耐心梳理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消除双方隔阂,化解彼此分歧,促成双方认识趋向一致,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即原告减半收取被告2020年租金,且被告在签订协议当天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原告2020-2021年度应付租金。公证人员当即起草了调解协议并进行公证,一起长达数年的争议纠纷得到妥善解决。案件当事人对公证人员专业、严谨、高效的工作态度予以高度赞扬。
为充分发挥公证提高司法效率、推动司法改革、维护司法公信的制度优势,南昌市大成公证处增派了公证人员入驻南昌县诉调中心开展司法辅助业务,积极与南昌县人民法院开展深度合作,着力打造“法院+公证”多元化解纠纷新模式,为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困局贡献公证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