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公证改革工作座谈会

时间:2020-12-07 17:01:00  来源:  点击:0

为进一步深化公证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改革和公证执业区域全省一体化工作,激发公证行业发展活力,促进我省公证事业健康发展,12月3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公证改革工作座谈会。各州、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处)、公证科负责人;全省10家第二轮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牵头人,相关县、市、区司法局领导;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昆明市国正、真元、国信公证处负责人共计50余人参会。会议由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负责人主持,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赵祖平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司法部《关于云南省10家合作制公证机构备案核准函》,根据《备案核准函》,司法部于11月26日核准同意我省10家第二轮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

会议安排昆明市真元公证处交流了合作制公证机构改革过程中人员安置及身份转换、档案管理、法律责任承接、党组织关系转移、原事业单位法人注销、资产清算及处置等方面的改制流程和工作做法,为下一步推进全省第二轮合作制公证机构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

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解读了公证执业区域全省一体化工作有关政策、工作要求,明确了公证执业区域全省一体化的出台背景、政策依据、执业区域范围、公证业务管辖范围、工作开展中应注意问题等事项,为全力推进公证执业区域全省一体化指明了方向。

赵祖平就加快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改革和公证执业区域全省一体化工作提出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公证改革责任感紧迫感。体制机制问题事关长远、事关大局、事关发展。改革是唯一出路,公证改革体现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深化改革是公证行业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服务人民、贡献社会、顺应时代发展的不二法宝。今年开展的昆明市真元公证处、昆明市明信公证处改制工作摸索到了经验,找到了方向,增强了信心,要铆足劲抓好公证改革,已经完成改制工作的,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经验总结,规范管理制度,促进提档升级,以更优的服务、更强的能力、更高的水平把公证处做大做优做强;正在改制过程中的,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抓紧完成改制工作任务;尚未把改制提上议事日程的,要认清形势,凝心聚力,锐意改革。

二是精心组织,加快推进改革进程。要尽快启动全省10家第二轮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按期完成改革任务,力保明年上半年基本见成效。主管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合作制公证处的组建工作,相关州、市、县、区司法局局长负主体责任,分管局领导负具体责任,业务部门具体抓责任落实。要完善体制机制,尽快实现全省一体化工作格局,加快推进执业区域一体化和业务一体化,促进公证资源在昆明市与其他州市之间双向流动、双向交流、双向发展,为未来云南公证走向全国打下基础。

三是强化监管教育,确保公证质量服务稳步上升。合作制公证机构改革和执业区域全省一体化的目标是质量提升,服务提质。改革要坚持“离家不离心,离家不离德”原则,不忘公证初心,不辱公证使命,离开体制,为民、为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心”不能变,客观、真实、依法的“德”不能变。要以质量为导向、以质量为抓手、以质量为核心、以质量为关键,通过顶层设计、制度设计,加强质量管控,杜绝同行业间的恶性竞争、压价竞争、非正常拉业务行为。要加强党的建设,在发挥好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基础上,重点是要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是要发挥好绝大多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引导好党员在改革中同心同德,一体推进,一体克服困难,一体解决问题,一体促进发展。

四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改革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推进。要依照《公证法》及司法部、司法厅关于公证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好改革涉及到的人员稳定,国家财产安全,档案安全,法律责任承接安全,服务质量、态度、能力、水平稳定,党的建设不能弱化等问题,不能因为改制造成严重的信访问题、社会舆情问题、公证质量问题、公证服务问题、党的领导和作用发挥削弱问题。

赵祖平还就公证机构疫情防控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公证机构是直接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是直接联系群众的服务窗口,随着进入秋冬季节,随着疫情防控进入新常态,随着疫情单点暴发可能性的增加,必须强化疫情防控意识不松劲、不松懈、不松手;各公证机构,特别是合作制公证机构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争创各级文明单位,提升公证质量、公证服务能力、党建规范化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社会公信力,推进管理能力、管理水平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