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落实公证告知承诺 化解群众办证难题

时间:2022-04-20 11:20:30  来源: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公证处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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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向先生来到我处咨询其哥哥向某遗产继承一事,向先生介绍其哥哥向某为精神病人,其一生未婚无子女且父母已经先于向某去世,向某生前存于银行的11万余元存款需办理继承公证后方可取出。

因向先生哥哥向某生前未婚无子女,且父母已经先于向某去世,即向某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民法典》规定,由向某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向某的遗产。向某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向某共有兄弟姐妹三人,并且都居住在昆明,祖父母、外祖父母已经先于向某及向某的父母亲去世,但向先生无法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死亡证明,因继承人年纪偏大,也不便多次东奔西跑准备材料。在了解以上情况后,公证员时刻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牢固树立“依法执业、执业为民”的规范服务意识,坚持“便民、利民、惠民”原则,决定为向某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开通“绿色通道”,适用 “告知承诺制”办理本次公证。

以上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不仅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还赢得了当事人“点赞”。今后,晋宁公证处将继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心、用情积极为群众谋便利、办实事、解难题。以百姓满意为标准,运用公证 “告知承诺制”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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