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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罗慧怡)行政机关对企业作出行政处罚,企业一直未缴交罚款,检察机关介入时企业负责人才发现企业已被发限制消费令且账号被冻结。经检察机关调解,行政机关与企业有意和解,让企业免缴因延期履行加处的罚金。4月27日,针对该案件的行政执行和解公开听证会在宝安区检察院举行,在充分听取由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组成的听证员团的意见和建议后,行政机关与企业达成和解协议。宝安公证处公证员现场为和解协议办理赋予强制执行力公证,以保障该协议的可执行性。这也是深圳检察机关首次在行政监督案件中引入赋强公证程序,为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予以法律保障。
今年以来,宝安区检察院开展违法终本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专项监督工作,检查中发现,2020年,宝安区应急管理局曾因深圳市某实业公司未按规定上报上一年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处25000元罚款。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一直未缴交罚款,此后经法院强制执行,仍未缴交。宝安区检察院在调查中联系了该公司原主管及负责人,发现该公司因公司搬迁未收到相关文书、管理层未能有效行使管理权等客观原因没能及时缴交罚款。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会尽快筹集资金,申请向行政机关免缴因延期履行加处的罚金。考虑到企业负责人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的态度,经宝安区检察院介入协调,区应急管理局与该公司有意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愿意对协议进行赋强公证。
4月27日听证会后,区应急管理局与该公司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书》,宝安公证处公证员现场为协议书办理赋强公证。
据介绍,宝安区司法局与区检察院深化三调联动,努力形成司法资源合力,旨在为群众办实事、为企业解难事。本案中,企业一旦因这笔罚款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贷款等将受到影响,不利于企业生产经营。宝安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促成和解有利于行政处罚的顺利执行,也有利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并创新性地引入公证力量形成合力,以司法温度扶持企业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