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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良好的邻里关系,不仅是我们日常生活的需要,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近日,在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涉人身伤害刑事案件陷入僵局时,琴台公证处联手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启动了刑事案件调解及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机制,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
案件回顾
2021年9月10日,犯罪嫌疑人熊某与被害人雷某在熊某家中因漏水问题发生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造成雷某鼻骨、上颌骨额突两处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这起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中,综合考虑了全案案情,决定适用涉人身伤害刑事案件调解及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机制。
调解过程中,公证人员多次致电联系嫌疑人、受害人及律师,了解双方产生矛盾的前因后果,反复沟通协调,并先后参与社区约谈调解、检察院现场调解,向当事人介绍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从法律视角对各方权利、义务进行充分告知、释法说理,嫌疑人熊某主动表示愿意亲自上门道歉并缴纳赔偿保证金。
因当事双方暂时未能就赔偿金额协商一致,2022年6月20日,熊某向琴台公证处缴纳了4万元赔偿保证金,以实际行动表达了认罪认罚的态度。
随后,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把提存公证书作为熊某认罪、悔罪的表现,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向法院提出从轻量刑的建议。在法院庭审中,法官摆事实、说法理,明确告知雷某,被告人熊某愿意赔偿并已向琴台公证处缴纳4万元赔偿保证金,逐步降低双方的心理预期。通过耐心劝服,双方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熊某在之前缴纳4万元赔偿保证金的基础上,再额外赔偿雷某1.5万元,至此,这起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签订合作协议
2022年4月以来,琴台公证处相继同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江岸区人民检察院签订合作协议,在全市率先探索适用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公证提存制度,并在赔偿保证金提存、认罪认罚刑事调解等方面达成了开创性的协作机制。截至目前为止,本处已办理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9件,参与调解案件5件,共提存赔偿保证金881000元。
完善公证服务流程
为推动公证参与检务辅助工作规范高效运行,根据合作框架,本处及时成立工作专班,不断完善公证工作流程,高效、便民落实赔偿保证金提存和给付工作;切实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开立提存业务专用账户,依法监管犯罪嫌疑人提交的赔偿保证金,专款专用;统一制作公证调解人员工作证,使当事人明确调解员身份,提高公证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设置专项登记簿,按照“一人一案”做好案件实时登记和公证文书立卷归档,方便查询、监督。
加强对外交流
在公证参与检务辅助事务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琴台公证处还先后同蔡甸区人民检察院、恩施州人民检察院、蔡甸公证处、东西湖公证处等机构开展交流,围绕赔偿保证金提存、案件调解的办证规范、办证程序以及重难点问题进行经验交流,协同探索公证参与检务辅助事务的创新模式,充分发挥公证制度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职能作用,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