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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下午,在《公证法》颁布十七周年到来之际,南京公证处主任刘庆宁、副主任张朝晖等应邀赴玄武区人民法院参与 “诉讼+公证”多元解纷改革推进会暨《公证法》颁布十七周年座谈会。南京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处长吴双银,玄武法院院长赵雪雁、副院长潘溪,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邹旭,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浩、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吴泽勇等参加会议。
赵雪雁院长高度评价了南京公证处与玄武法院这五年的合作。她指出,双方在实践探索中,逐步形成了立、审、执全过程,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协同的合作模式,实现了“公证+诉讼”的叠加效应,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玄武法院锁金村法庭、执行局、立案庭分别从自身工作出发,就协作以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与展望。
刘庆宁主任对五年来南京公证处参与玄武法院司法辅助工作进行了小结。他建议,双方未来在案件协同解决、信息共享、人才培养等方面不断深化合作内容、扩大合作规模。吴泽勇教授提出,公证解决纠纷的模式是有域外经验的,在现行合作基础上,法院可以进一步扩大公证解纷的实践范围,更好地发挥公证参与多元解纷的职能作用。李浩教授表示,公证天然具备纠纷预防化解功能,在当前案多人少矛盾背景下,法院与公证处的合作,对于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具有重要意义。邹旭副主任提出,法院、公证处、不动产登记中心都是以人民为中心,维护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贯彻实施的部门,这个坚实的共同点促使三者之间形成了多元解纷模式中的“铁三角”。
吴双银处长高度肯定了玄武法院与南京公证处合作取得的成绩,并希望南京公证处与玄武法院能进一步密切合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合作经验。
本次会议中,赵雪雁院长代表玄武法院向南京公证处颁发了特邀调解组织聘书,向南京公证处公证人员穆长江颁发了特邀家事调解员聘书。
会议还围绕”公证+诉讼“模式中的理论和实践疑难问题进行研讨,为南京公证处进一步开展上述工作提供了思路与方向。下一步,南京公证处将在前期合作基础上,与玄武法院进一步就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助力司法拍卖、妥善处置涉公证和涉不动产案件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为预防矛盾纠纷、节约司法资源、维护法律实施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