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探索公证助执行 共建“法院+公证”新格局

时间:2022-09-29 15:46:23  来源: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

9月27日上午,迎泽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建波、执行局局长范勇一行6人赴太原市晋信公证处调研,就公证机构参与人民法院执行辅助事务的范围、流程、衔接配合等执行联动机制建设问题与太原市晋信、城南、城西3家公证处举行座谈,进行深入交流。迎泽法院员额法官宋裕、俞振翔及王喜霞,城南公证处主任陈秀峰、城西公证处主任阎晓梅、晋信公证处办公室主任郑锋钢及多位资深公证员参加座谈。

梁建波副院长指出,公证机构是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优质资源,是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的重要承接力量。2018年8月,太原市3个公证机构与迎泽区人民法院已经建立公证机构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的对接机制,4年来的实践主要集中在诉讼的前端和中段(诉前调解、文书送达、调查取证),亮点很多,成绩斐然,受到了上级政法委、上级法院的肯定。

梁建波副院长强调,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执行辅助事务是一项重要内容。在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中,引入公证资源,是构建“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统筹有限的执行力量、提高执行效率、优化执行流程的重要举措。梁建波副院长提出,对于拟终本案件的财产调查、车辆和房屋等财产的查封(档案查封)、被执行人的查找、强制搬迁过程中物品的清点和提存、执行文书的送达等非判断性和非对抗性的执行事务,公证机构可大有作为。座谈会中,梁建波副院长和执行局局长范勇对上述执行辅助事务做了简要介绍,听取了公证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并就相关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

城南公证处陈秀峰主任表示,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是贯彻《通知》精神的重要举措;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是公证机构自身发展和转型的要求;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是解决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现实需要。希望下一步在前期合作的基础上,深挖潜力,对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大胆探索、勇于实践。

城西公证处阎晓梅主任表示,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是多元化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举措,公证机构与人民法院协同工作,形成执行合力,必将更好地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证机构对迎泽法院的此项工作大力支持。

最后,梁建波副院长表示,迎泽法院执行局将在院党组的领导下,深度整合社会资源,努力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与公证机构不断探索建立公证参与人民法院执行辅助事务的新机制,充分发挥公证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优势,在缓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同时,着力实现执行工作成效与人民群众满意度的双提升。

微信图片_2021011109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