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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作为我国“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其中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承担“公证法律服务领域反洗钱制度建设”。在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大力支持及省市公证协会全力帮助下,2021年开始,南京公证处指派具有扎实金融法律理论和突出创新能力的公证员负责探索工作,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反洗钱处对公证参与反洗钱工作创新相关政策建议开展持续调研。其中,2022年由公证员参与撰写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反洗钱视角下家族信托发展模式、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被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专报录用并已由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录入《中国反洗钱实务》作为实务操作指南。
下一步,南京公证处将继续发挥公证预防性法律制度和国家实体法实施法的独特价值,配合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在以下反洗钱工作中的公证创新。
一继续探索公证机制提升反洗钱工作
法治化水平路径
配合相关部门继续探索在金融活动中引入公证机制提升反洗钱工作法治化水平的可行方式,积极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金融监管公证辅助”模式。针对银行传统和创新业务,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领域,通过在各类金融合同签署执行过程中,由公证机构依据金融监管部门的委托,按照《公证法》真实合法原则及监管部门“身份识别”“穿透审查”“异常报备”标准,在办理各类金融合同的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金融理财关系的公证证据固定、私人财富传承全链公证时,负责金融关系建立过程的各方主体审核、交易目的评判、交易行为固定、交易结果证明、交易异常上报等工作,以公证的“预防纠纷”职能助力金融监管部门反洗钱动态监管、及时发现、高效处理,以公证法治手段优化金融营商环境。
二积极探索以公证信息化手段助力反
洗钱工作新机制
在诸如数字人民币、微信、支付宝等移动端数字化的交易支付场景中,积极探索通过在金融机构的在线化金融平台或支付工具,嵌入实时独立运行的电子“公证存证”信息化功能(如:南京公证处的电子证据实时存证功能),由公证机构独立、实时、安全固定存证交易过程信息,为金融监管部门随时核查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履行情况,全程在线固定金融活动证据,防止交易电子证据篡改以及异常报备等提供合法有效可靠便捷的法治化实现路径。
三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公证机构反
洗钱义务履行机制
依据我国《反洗钱法》、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四十项建议》、国务院办公厅《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及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政策,积极推动由省市公证主管部门和对应反洗钱主管部门建立“总对总”公证行业反洗钱监管协作机制,并在合作框架下由省市公证主管部门出台公证行业履行反洗钱义务具体操作手册等方式,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公证机构履行“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义务的具体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