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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悔罪意识和守法意识,8月24日,湟中区司法局组织辖区内180名社区矫正对象召开集中警示教育大会。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万山主持会议,同时邀请区检察院、区法院和区公安局参加此次大会。
会上对8月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入矫宣告。宣告仪式严格依照程序,对被宣告人身份进行核实,宣读法律文书和《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社区矫正期限、纪律与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举起右手进行了入矫宣誓,上好了社区矫正对象监管过程中的关键一课。
会上对10名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而受到训诫和警告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通报、宣读并当场送达了训诫和警告的处理决定书。在进行集中教育时,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主任赵梁龄、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史可啟均强调违反法律规定的后果,告诫其要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矫正机会,自觉学法、守法、遵规、改过,成为守法公民。被训诫社区矫正对象作表态发言,保证以后遵纪守法,服从管理,不再发生违反监管规定的情节。同时也给其他矫正对象敲响了警钟,树立了社区矫正执法的权威性。
会议最后,区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叶警官讲授了反电信诈骗法治讲座,重点对“帮信罪”的特征、犯罪形式、刑罚处罚等进行了解读,重点讲解了“断卡”“跑分”“水房”等内容。通过具体案例和观看视频“以案释法”的形式,警醒社区矫正对象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能贪图小利,轻易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支付工具等出售、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
通过此次集中警示教育、集中警告、训诫活动,促使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有了更深的认识,体现了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效地开展,树立了社区矫正执法的权威性,严肃矫正纪律,对社区矫正对象起到了有效的警示和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