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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有效化解执行案款滞留难题,提高执行办案效率,闽侯法院、福清玉融公证处、中信银行福州分行共同签订了《执行案款公证提存合作协议》。
2024年1月24日上午,三家单位举行执行案款公证提存合作启动仪式。福州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翁绍华,闽侯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许伟功,县纪委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张润,中信银行福州分行副行长苏英鹏,福清玉融公证处主任陈彬,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区域经理余锋等领导出席启动仪式。
移交首批执行案款提存案件
活动当日,闽侯法院向福清玉融公证处移交首批执行案款提存案件,合计752.21万元案款。
领导讲话
随后,与会人员开展座谈交流,会上就执行案款提存公证平台建设、公证提存衔接流程优化、工作联络和提存案款监管机制完善等事项进行深入探讨。
本次执行案款公证提存合作,开辟了执行案款公证提存“绿色通道”,这是闽侯法院在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执行案款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执行工作提质增效等方面作出的积极有益尝试。通过采取“一事一公证、一案一账户”模式,充分借助公证平台的中立性、专业性、独立性,努力破解执行案款对应不明、缴款信息不详、执行款无法及时发放等案款管理痛点、堵点问题,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
闽侯法院将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持续加强创新、能动司法,以执行案款公证提存合作机制为抓手,以完善案款监督管理机制为突破口,积极促进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努力打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后一公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