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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牡丹江公证处走进牡丹江监狱办理一起刑事案件赔偿金“提存+调解”公证,为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了公证保障。“提存+调解”公证,系牡丹江公证史上首例尝试,也是“公证+N”服务的又一有力实践,有利于服刑人员稳固思想积极改造,更是公证处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
服刑人员张某某2008年8月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在监狱干警教育感化下,认识到自己的过错给被害人造成精神上身体上极大的伤害,服刑期间努力劳动改造,用取得的劳动报酬和平时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钱履行法院判决赔偿义务,但因服刑无法与被害人联系,张某某委托监狱将赔偿金申请提存至牡丹江公证处法定账户。为办好“提存”公证,牡丹江公证处负责人李霞、公证员吴晓红多次与被害人联系,到监狱会见张某某,将公证处提存业务详细告知被害人,并讲明利弊、后果,从法、理、情多维度劝导被害人,形成“司法+公证+调解”多元解纷力量格局,促进被害人与服刑人员和解,实现社会内生稳定。
服刑人员刑事案件赔偿金“提存”公证是牡丹江公证处公证服务方式的一次创新。下一步,牡丹江公证处将落实好市司法局2024年重点工作举措,与牡丹江监狱建立联动机制,利用远程视频会见、“司法+公证”服务模式,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为特殊群体提供更有温度的公证法律服务。此公证的圆满办结,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