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学习宣传民法典(生态环境局、宏鉴公证处、安泰公证处、公安局)

时间:2020-09-21 15:04:28  来源:包头普法  点击:0

学习《民法典》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在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民法典》工作的重要指示,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律素养,了解《民法典》的重要意义。7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特邀请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孟婕老师,为全局干部职工以《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权益》进行专题授课。孟婕老师深入讲解了《民法典》的修订历程和《民法典》的重要意义。通过孟老师的讲解,全局干部职工对修订《民法典》的重要意义以及《民法典》的主要内容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在讲解过程中孟老师着重为我局干部职工讲解了生态损害赔偿在《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为今后我局开展相关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全体、局属单位环节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了此次培训。各旗县区分局环节以上干部在各分会场视频参加了此次培训。

包头市宏鉴公证处宣传民法典

       7月17日上午,一场由青山区司法局组织的《民法典》普法宣传在细雨初歇中拉开了帷幕,包头市宏鉴公证处的公证人员积极参与,以实际行动向现场群众进行《民法典》的基本知识普及。

       面对着大批涌向宣传台的居民,公证人员有序的向他们发放专题普法宣传图册以及普法刊物《宏鉴公证》,对现场咨询的群众,结合现行法律与即将实施的《民法典》的规定进行答疑解惑。

       通过持久宣传《民法典》,使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好的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寻法解决的习惯,做到“明法于心,守法于行”。

安泰公证大讲堂集中培训学习民法典

       为进一步提升全体职工对《民法典》的理解,不断增强新法适用能力,7月17日,“安泰公证大讲堂”之“请进来”特开展《民法典》集中培训学习活动。本期讲座特邀内蒙古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内蒙古钢苑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包头仲裁委仲裁员费建忠为全体职工讲授《民法典对合同法律制度的丰富和发展》。

       费教授围绕《民法典》(合同编)的主要内容,深入浅出的从整体结构上和具体制度上介绍了《民法典》(合同编)相对于现行合同法律体系所做出的调整。系统解读了合同编的立法原意、制度创新和如何在司法实践中适用问题,给公证员在执业中就合同合法性的全面审查提供了新的判断角度建议。广大职工积极与费教授提问互动,不仅提高了对民法典合同编的理解,也有利于更好地在具体案例中适用民法典的具体法条,整场讲座收获颇丰。

       “安泰公证大讲堂”将继续加强全体职工对民法典的学习、理解与掌握,不断提高公证员执业能力和服务水平,驰而不息提升新时期公证公信力。

包头市公安局乌素图治安分局开展学习民法典主题党日活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指示精神,乌素图治安分局举行了“纪念九十九周年学法典”主题党日活动暨法治大练兵《民法典中关于公安机关的职责》专题学习培训。

       学习培训会围绕《民法典》中“拾得遗失物送交公安机关、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负责查清高空抛物、坠物责任人”及“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权利、出生、死亡登记和姓名登记、宣告死亡、禁止高利贷、维护运输公共安全、 保护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密义务、侵权自力救济”等内容并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的为大家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公安机关的职责》。分局党委提出要求:要将学习《民法典》纳入党员活动日、党组织书记上党课等组织生活,通过学习、交流、研讨,不断推动学习活动走深走实。坚持学用结合,深刻把握《民法典》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等方面的重要意义,用理论学习指导公安工作实践,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公安工作的具体思路和实际行动。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穿到公安工作全过程,做《民法典》的忠实执行者、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