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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2021年4月21日第7版
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以来,江苏省司法厅在十多年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全方位衔接新法,深入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突出“规范执法、分类管控、精准矫治、损害修复、智慧矫正”关键环节,对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进行了“整体重构”,大力推进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分中心)建设,加快了“智慧矫正”在一线执法中的实践运用,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
4月14日,江苏省司法厅在宜兴市,举行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会,总结推广宜兴率先构建试行的社区矫正“一三三”模式
围绕“促进融入社会、预防减少犯罪”一个目标,落实“精细管理、精准矫治、精心帮扶”三项机制,统筹“力量保障、科技支撑、阵地建设”三大要素,高质量推进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创新发展。
——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
全新县级社矫中心功能齐全
△宜兴市社区矫正中心职业技能培训室
走进全面升级改造后的宜兴市社区矫正中心,“精细管理、精准矫治、精心帮扶”几个大字令人眼前一亮。
从社区矫正对象的信息采集、入矫宣告、谈话评估、技能培训等功能区,训诫警告室、远程帮教室、团体辅导室、就业指导室以及法官、检察官工作室等工作区域,到个性化创新设置的侵财类损害修复室、交通肇事类损害修复室、成瘾类损害修复室、女性损害修复指导室、未成年人复归指导室等,近40个功能区和工作区充分展现了社区矫正从试点到全面施行十多年来的飞速发展。
位于中心三楼的社区矫正指挥中心,作为江苏首批建成的“智慧矫正”建设试点,已经具备“智能管”“精准矫”“云端学”“链上考”等功能,通过大屏幕“一图清”,可以全息、实时、动态研判宜兴社区矫正工作。
“采集社矫对象的基本情况、教育矫治、损害修复、管理控制四个维度50多项因子进行运算,得出综合积分后按红、橙、黄、蓝四个等级分类预警,预警等级与管理等级相结合,直接影响管理措施。”工作人员一边演示一边说,指挥中心接入路面公共视频数据后,可以随时要求社矫对象出现在指定探头下进行视频核查。
借助一系列科技手段,能够确保对社矫对象进行听声、见面、定位、画界、查轨、告警监督,实现全流程智能化管理。目前宜兴市已经能针对犯罪特征、悔罪表现、经济状况、心理状况、行为风险、矫正需求等维度生成评估后的“处方”,“对症下药”、精准矫治。
——宜兴市司法局局长周晓明
宜兴市依托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自新网校”,运用341部视频学法资料和手机推送学习模式实现“云端学”,利用学分制动态考核社矫对象教育学习完成情况。
损害修复理念广泛用于实践
宜兴市官林镇司法所建立了专职人员、派出所村居联络人员、社区志愿者和家庭监督四位一体矫正网络,司法所依托镇综合管理服务信息指挥中心,借助手机监控、轨迹跟踪、视频监管等科技手段,实现动态采集每一名社矫人员的数据。
官林镇司法所在6个村(社区)建立了矫正教育帮扶工作站,依托辖区内9家实力较强的民营企业作为“爱心企业”,建立30个“就业帮扶爱心岗”,满足无业矫正对象的就业需求。
地处官林镇工业区的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专门开辟“明珠驿站”损害修复基地,通过引入资深茶艺师蒋帅、国际注册心理咨询师顾红霞、沐阳公益之家负责人施衍梅等专业人士作为金牌工作者,专门接纳未成年人、女性社矫对象进行公益帮扶,成为社矫人员的暖心家园。
“驿站志愿服务队拥有40多名志愿者,为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搭建了教育帮扶和损害修复工作的平台。”宜兴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拯介绍说,宜兴市已累计发展“爱心企业”296家、提供岗位764个、安置人员328人,4600多人次接受了各类技能培训,不断释放“政府主导+协会运作+企业参与”社会化安置帮扶效能。
宜兴市聚焦组织、机制和阵地三项建设,实现市镇两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通过制定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动管理制度,检察院派驻检察官入驻社矫中心,公安局设置社矫中心警务室,在社矫中心建设远程法庭,探索市特殊人群帮教工作协会、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审前调查评估,构建协同矫治工作体系。
宜兴市在实体化建设和信息化支撑上舍得投入,率先落实省司法厅倡导的一般和特殊预防、教育矫正、被害保护等损害修复理念,做到入矫、矫中到解矫全过程监管,真正实现社矫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
省司法厅将在全省探索构建、统筹推进社区矫正“一三三”模式,深入推进“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建设,形成百舸争流发展局面,高质量推进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创新发展。
——江苏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彭兵
全面提升执法和监督水平
截至目前,江苏累计接收社矫对象45.6万余人,解矫41.9万余人。“近3年来,全省社矫对象在矫期间重新犯罪率为0.16‰,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刘保民认为,正是18年来探索实践的积累,为江苏高质量推进社矫工作提供了有力遵循、奠定了坚实基础。
按照“一三三”模式的要求,江苏将进一步依法规范创新社矫工作体制,按照社区矫正法推进设置具有独立执法资格的社区矫正机构,切实解决执法主体合法合规问题。同时紧扣重点执法环节,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监狱等机关无缝衔接和信息互联互通,确保各个参与主体依法履职,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精准管控、执法公正。
江苏省司法厅要求各地在推广“一三三”模式中,主动争取民政、教育、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支持,深度融入全要素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形成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各负其责、各尽其能的工作格局,促进社矫对象顺利融入社区、回归社会。
“要坚持以规范化为定位,着眼全流程、全环节、全链条覆盖,细化完善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制度、机制和模式,构建形成宽严相济、系统规范、无缝衔接的社区矫正执法体系。”柳玉祥强调,要根据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落实社区矫正机构28项刑事执行权力清单,严格执行32项执法管理工作规范,进一步细化报告、外出、会客、迁居、禁止令执行、保外就医等监督管理规定。
江苏将全面推开执法异议复核机制、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回避制度和社区矫正中心律师值班制度等,探索由县级社区矫正机构直接管理教育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和宣告缓刑的重点社区矫正对象。
按照部署,江苏将规范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分中心)交付衔接、监督管理、教育矫治、心理矫治、损害修复、社会力量参与及政法单位协同等矫正各个环节的工作。
江苏省司法厅围绕推动构建社区矫正“一三三”模式,研究确定了20个重点项目任务,分解落实到30个重点示范推进县(市、区)司法局。
要通过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加强全环节全方位监督,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要健全完善社区矫正执法督察制度,形成线上与线下联合、个案与专案联合、省市县三级联合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联合督察相结合的立体化、精细化、多样化社区矫正执法督察方式,在明责和问责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确保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落实到位。
——柳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