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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无锡市锡城公证处(惠山点)公证员张亚联系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郭登峰:“我这边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两个当事人,亡者配偶要全部继承,不给儿子;亡者儿子的意见自己也要继承,不能全给母亲。双方冲突非常激烈,在一楼大厅争吵已引起了围观,咱们惠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能不能介入调解?”
调解员郭登峰接到电话后,迅速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公证办证点,问询亡者配偶、儿子矛盾纠纷情况,并迅速进入调解状态,现场厘清了矛盾双方争议的遗产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相关规定向双方释明了法律,最终促成达成调解协议。经过调解,亡者配偶孙某某与儿子邵某某达成了遗产分割方案。
针对此次矛盾纠纷,具体做法是: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亡者配偶孙某某与儿子邵某某二人共同继承,出具继承公证书。同时,亡者配偶孙某某与儿子邵某某二人通过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上述遗产的调解析产协议:儿子分得两万,母亲分得四万。
拿到调解协议书后,亡者儿子邵某某连声表示感谢,“感谢惠山区人民调委会,感谢郭调解员不辞辛苦的主动为我们家提供调解帮助。” 亡者配偶孙某某从调解室走出来,一边念叨一边感慨:“这里的工作人员对我们老百姓的态度真好,感谢你们主动为老百姓化解矛盾纠纷,贴心为我们老百姓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之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定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亡者遗产。”公证员张亚说。
惠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延伸基层社会治理服务链,充分发挥公证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职能作用,把公证与调解有效衔接,构建了“公证+调解”的解纷新模式,疏通公证与调解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精准查找“病因”,为出现的纠纷做好解决支撑,做到出现矛盾能够迅速解决,实现矛盾纠纷解决一站式、高效率、多元化。
稿件来源|惠山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