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如何签订?公证员告诉您~

时间:2024-05-16 15:32:01  来源:广州公证处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年过八旬的李婆婆无儿无女,老伴去世后,其生活起居一直由侄女廖女士一家照料。近日,李婆婆常感到身体欠佳,想趁自己意识还清醒时提前为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和30万元银行存款等财产做好规划。感念于廖女士对自己多年来的悉心照顾,李婆婆希望将这些财产遗赠廖女士,但也希望廖女士能为自己养老送终。于是,李婆婆托廖女士到广州公证处询问公证解决办法。

公证员建议李婆婆和廖女士一起到公证处申请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约定由廖女士履行为李婆婆养老送终的义务,在李婆婆身故后,廖女士有权获得李婆婆名下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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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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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扶养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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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协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遗赠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的可遗赠的财产、并需要他人扶养的公民。扶养人必须是遗赠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组织,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履行扶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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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人和扶养人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遗赠人享有让扶养人扶养的权利和将自己的合法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扶养人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和对遗赠人扶养的义务;遗赠人在其生前仍享有对欲遗赠财产的所有权,扶养人不得要求遗赠人生前将财产的所有权让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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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可以解除吗?

遗赠扶养协议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主要目的在于保障老年人安享晚年,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如果遗赠人对扶养人不满意,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协议,并对协议解除后的相关事项进行安排。当协议一方严重违反协议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此外,遗赠人无正当理由解除协议的,应返还扶养人在遗赠扶养关系成立期间所支付的各项合理费用。如果扶养人无正当理由解除协议,则不享受接受遗赠的权利,已经支出扶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

应向公证处提供以下材料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 遗赠人、扶养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 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4. 遗赠的财产凭证(如房产证、存折等);

5. 遗赠扶养协议文本,无文本的可委托承办公证员代为起草、修改;

6. 公证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