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婚前买房,婚后办证,是个人财产吗?

时间:2024-05-22 16:39:50  来源:兰州恒信公证处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

早晨,一天的工作刚开始,一位女士行色匆匆的来到公证处,焦急地让我看一下她的房子是不是其个人财产。因为婚姻生活不稳定,这位女士多少显的有些焦虑。公证员待该女士舒缓情绪后,进行了以下询问。

问:你是什么时间结婚的?

当事人:2010年(拿出了结婚证给公证员看)。

问:房子是什么时候购买的,是否有购房合同?

当事人:2006年,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房管局有备案(拿出了购房合同给公证员看)。

问:全款购买还是按揭款购买?

当事人:全款购买,购房合同上写明了(经公证员查看,购房合同上确实写明一次性付款)。

问:是否有房屋所有权证?

当事人:有的,但是房产证在结婚之后才办理的,所以我特别担心,你给我看看,这是不是我的婚前财产。(拿出了房产证给公证员看,经公证员查看,房产证取得时间在婚后,产权证登记该女士姓名,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你们是否对该房产

的权属有书面形式的约定?

当事人:没有。

公证员通过询问的情况,为该女士进行了以下法律分析:

该房产是婚前全款购买,虽然是婚后才取得不动产权证,但是不能改变婚前已经购买房产的事实。

婚前所购房产不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故该房产为婚前财产。

办证(办房产证)仅是其购房行为的延续,而房产登记只是国家为了便于管理,使不动产物权能够具有公信力而进行的一种行政公示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总之,该房产为其婚前购买,婚后办证的个人财产。

该女士听到公证员的解答后,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对公证员表示感谢后,离开了公证处。

一套房子,不仅仅是房子,有可能是一个人一辈子的积蓄,更可能是一个家,承载着一家人对美好生活的期望,人们重视它,理所当然。遇到问题,咨询专业人士,不道听途说,何尝不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

f696-hxvzhtf2681966

栏目列表

相关内容

-公证-延时服务提效能 暖心公证解民忧

-公证-锦旗背后的故事 | 继承关系虽复杂 公证服务“不复杂”

-公证-中法公证业务交流会在沪顺利举行|上海市公证协会与法国公证人高等理事会联合签署合作意向备忘录

-公证-铜梁公证处高效化解特殊继承权纠纷获群众点赞

-公证-公证故事|高墙内外,一份公证书,两处安心人

-公证-首宗!全省首单商业秘密质押融资落地 泉城公证处护航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证-赋能提质!阜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管理平台公证业务系统培训圆满落幕

-公证-新城区公证处“公证大课堂”第二期开讲→聚焦执业风险防控 筑牢公证质量防线

-公证-红墙先锋大讲堂 | 公证知识进机关 法治赋能促履职

-涉外法律-云南省助力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涉外法律服务老挝专场活动成功举办

热点内容

-公证-合作制公证机构应定性为非法人组织...

-司法鉴定-法定“四大类”鉴定之外还能不...

-公证-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在职工去世...

-公证-银行保管箱遗物,如何继承?

-公证-“抖音”遭遇诽谤,保全证据公证来...

-公证-《底线》闺蜜男友杀人案:社会、公...

-公证-@港澳台同胞,你要的无犯罪记录公...

-公证-支付宝、微信账户余额如何办理继承...

-公证-今年起,夫妻对这类房产约定,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