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证+检察:推动刑事赔偿有渠道、受偿有保障

时间:2024-05-30 15:12:15  来源:法治瀍河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

 5月21日瀍河公证处出具了瀍河区首份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证书,这是瀍河公证处在参与法院辅助事项后,又一积极探索和尝试,是对“公证+检察”新发展模式的践行。

在此案中犯罪嫌疑人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但现在尚未与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达成和解、取得谅解,符合《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实行)》的相关规定,根据付某的申请,区检察院确定赔偿保证金数额后出具《赔偿保证金缴存告知书》,付某在检察院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瀍河公证处申请办理提存公证,在将保证金汇入公证处指定提存专用账户后,公证处及时出具提存证书。付某拿到提存证书后表示事情也算是完结了,可以放心出去务工了。

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的落地实施,公证、检察两部门优势互补,更好的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公证+检察”模式下充分发挥公证制度在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提存在法律实务中的预防纠纷、高效化解纠纷的重要作用,突出公证特有的法律服务特色,打造刑事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模范样本。

法律小贴士:

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有赔偿意愿和赔偿能力,但被害方拒绝接受赔偿或者赔偿请求明显不合理,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的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在公证机构足额缴存赔偿保证金后,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理。

微信图片_2021011109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