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离婚后,会遇到什么公证?

时间:2024-06-06 15:24:13  来源:黄河公证处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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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我们举一个简单的离婚后财产约定公证案例:男女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男方使用自己名下的房产去郑州某银行办理贷款,却被告知不能贷款,原因就是他们没有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这套房产的归属,于是上周他们找到我们公证处寻求帮助,我们就根据他们的情况为他们办理了离婚协议补充协议公证,这样男方就能顺利的办理接下来的贷款手续了。

价值作用

那么除了类似房产、车辆这样的财产,离婚还可能会涉及到子女抚养的约定、变更问题,如果离婚时男女双方没有约定子女的抚养或者因为上学、户口迁移等原因需要变更抚养,都可以到我们黄河公证处咨询办理子女抚养协议公证。

其实,离婚时除了解除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外,重要的就是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的问题了。我国民法典第1076条也有相关的规定。对于那些在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来我们黄河公证处都能够很好地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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