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他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可是,由于找不到刘某,仲裁机构一直无法开庭审理本案。现在,已经过去3个多月了,还没有仲裁结果。近日,仲裁机构建议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厂方得知这一情况,随即对他的诉讼加以阻止。厂方告诉他,劳动争议必须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在没有得到仲裁结果之前,是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他想知道:在迟迟没有仲裁结果的情况下,他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一调一裁两审制”是现行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一调是指发生劳动争议,首先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一裁是指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作出仲裁裁决;两审是指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当事人还不服的,可以上诉至上一级人民法院。
对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这家石料厂阻止撒师傅诉讼的理由是片面的,做法是错误的。撒师傅已经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了仲裁申请,在仲裁逾期且没有结果的情形下,他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