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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张阿姨的父母养育了一儿一女,父亲过世得早,去年,张阿姨母亲也因病去世了,留下一套商品房和一些存款,生前也没有留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遗产应由张阿姨和哥哥共同继承。张阿姨自己经济条件不错,每个月可以领不少的养老金、单位还分配了住房,生活有保障,而自己的同胞哥哥生活较为困难,所以张阿姨想要到公证处办理放弃母亲遗产的继承权的公证。
那该如何放弃法定继承权?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我们一起看看公证员是如何解答张阿姨心中的疑惑的。
我文化程度不高,可以口头表示放弃继承权吗?
公证员:不可以。《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一)》第35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
如张阿姨在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公证处可根据其提交的材料协助其拟定《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张阿姨对内容进行确认即可。
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公证员:放弃人需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具有健全的辨识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具体来说,要身体状况良好、神智清醒,能够完全理解并确认放弃继承权声明的内容及行为。
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要在遗产所在地办理吗,能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公证员:申请人可以在其居住地就近选择公证机构办理,不受遗产所在地限制;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不能委托他人办理,需要申请人本人在公证员的面前作出放弃继承权的表示。
母亲在各个银行都有存款,零零散散的,还没有具体打印余额单,放弃继承权声明能不列具体财产,而是进行概括性放弃吗?
公证员:我们不建议使用概括性放弃继承权声明。因为在其他继承人故意隐瞒被继承人的财产,放弃继承人未明确了解被继承人具体财产的情况下,概括性放弃继承权可能会超出了其心理预期,其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有可能会被质疑。
放弃继承权声明,是否需要配偶同意?
公证员:放弃继承权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任何人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无需经过自己配偶或其他人的同意或认可。放弃继承权如是自愿做出的,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的情况,意思表示真实,在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干涉。
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后,反悔了怎么办?
公证员:如果公证书尚未作为确认继承的依据在有关部门实际使用,房产并未过户,财产未进行分割处分,而其他继承人也同意的,那么放弃继承人可反悔。如果其他继承人不同意的,就需要请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在法院实际处理中,一般的处理意见是: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公证员:放弃继承权的,将被视为从继承发生时起就放弃了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利,其应继承的份额将会由其他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做出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之后,则放弃的遗产此后与其无关,放弃的遗产最终是由哪位法定继承人继承,其也不能持有异议。当然,其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对于母亲的房子,我想放弃继承权,但母亲的存款仍想继承,可以吗?
公证员:可以。现有公证实践中,允许放弃被继承人全部遗产的继承权,也允许放弃被继承人部分遗产的继承权。
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答: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者)死亡的证明(如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及火化证、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等);
3.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4.财产凭证(房产、车辆、证券股票、银行存款等权属凭证);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文章素材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桂南公证处、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公证处、湖南省衡阳市衡州公证处,文章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在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