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近日,86岁的王大爷找到公证员小姐姐办理遗嘱公证。当公证员问王大爷立遗嘱的具体想法时,王大爷说他育有一儿两女,还有一个可爱的孙子,现在他名下有一处房产,留给儿子或者孙子都行。
根据法律规定,王大爷想要将自己的房产留给儿子还是孙子是他的自由,但这其中有什么区别,恐怕99%的人都不知道。
下面,我们就来一起看看吧
区别一
①王大爷立下遗嘱给儿子继承房子,那王大爷去世以后,儿子可以等着直接继承这笔遗产,如果因某些原因不想立即变更过户房产也没有关系,只要保管好遗嘱就可以。
②而王大爷如果立遗嘱将房子给孙子,孙子必须在知晓后60天内作出接受的表示,否放视为放弃。
区别二
①王大爷去世后,若儿子继承房子,根据现行规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时不需要纳税。
②若王大爷选择立遗嘱给孙子,那么孙子在办理产权变更时,需要依法纳税,通常与房价的百分比有关,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花费。
案例分析
孙子和儿子都是最亲的亲人,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差别呢。其根本原因在于:
根据《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如下:
除此之外,均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也就是说,爷爷和孙辈之间,即使是那么近的血缘关系,但孙辈其实是爷爷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基于这个前提下,王大爷通过遗嘱给儿子,是继承,而给孙子则是遗赠。
根据《民法典》第1124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如果到期没有表示,则视为放弃受遗赠。
所以,孙子没注意到这两者区别的话或者也忘记这件事了,那么60日后孙子就失去了接受房子遗赠的资格,这遗嘱也是白立了,一不小心分分钟“错亿”哦!
同样,凭借遗嘱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时不需要纳税,而如果是接受遗赠的话,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时需要依法纳税,这笔花费真的肉痛!
公证员说
根据上面的分析来看,没有特殊情况的话,王先生立遗嘱将财产给儿子会比给孙子风险更低,更能实现遗嘱人的意愿,也更经济哟~
对于家庭财富传承来说,经济成本也是一个重要考量因素。在继承方面存在着各种错综复杂的情况,如果没有提前规划好,可能造成很多本来不必要的金钱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