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赔偿分配协议书公证案

时间:2021-05-28 16:18:59  来源: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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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XXXX年X月XX日,我处来了几位妇女,我处公证人员询问办理何事时,一位中年妇女讲起了自家的事,原来在XXXX年XX月XX日,自家儿子石某某因发生意外死亡,第三方给家属赔付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元。

因石某某生前结婚并生育一子,婆婆及妻子就赔偿款分配问题各持己见,准备通过诉讼解决问题,经法院工作人员及公证人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来我处办理《赔偿分配协议书》,我处根据当事人的提供的材料及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其办理了公证手续。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XX)XXX证民字第XXXX号

申请人:

董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址:XXXX。

任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址:XXXX。

公证事项:赔偿分配协议书

申请人董某某(以下简称甲方)与任某某(以下简称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共同向本处申请办理《赔偿分配协议书》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公证员向当事人告知了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甲方向本处提供了: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明、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乙方向本处提供了身份证。

经查,甲、乙双方在订立《赔偿分配协议书》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订立《赔偿分配协议书》时意思表示真实。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董某某与任某某于XXXX年XX月XX日订立了前面的《赔偿分配协议书》。上述当事人签订该协议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协议上当事人的签字、按手印属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