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关于委托公证,您应该知道的事!

时间:2021-06-10 16:14:26  来源: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成都的贺先生近期出售了一套位于广州的不动产,买主和中介公司希望贺先生能尽快过去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

但现阶段广州地区疫情反复,贺先生担心贸然前往会有诸多不便。

贺先生踌躇之际经中介公司提醒向公证处咨询解决办法。

我要出售在广州的房产,想委托亲戚帮忙办理相关手续,委托公证是由亲戚代我在广州办理吗?

贺先生,委托公证需要您本人前往您所在地公证处办理哦。委托公证是从法律的角度审查委托人的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受托人的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都是由委托人承担的,所以公证手续必须委托人本人亲自来办理。

受托人必须要和我一起去公证处吗?

受托人可以不用来公证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就可以了。

那我申请办理委托公证需要带什么资料去公证处呢?

贺先生,您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公证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情况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我平时工作繁忙,周末可以到公证处办吗?

贺先生,我处365天全年无休,您可以周末前往我处办证大厅办理。我们办证大厅的地址是:青羊区体育场路7号。

公证员向贺先生告知:

1、委托文件生效后,受托人便取得了在代理权限内以贺先生的名义办理该不动产出售相关事宜的权利,贺先生对受托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2、公证机构仅证明该委托是贺先生本人的意思表示,委托书的内容(包括委托的事项、权限、期限等)由贺先生自行决定和负责,但必须真实合法,不得规避法律、法规。

3、在办理此公证前,贺先生需要与接受公证书的机构、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以确定委托书的格式和内容,以利于委托书的顺利使用。

4、受托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委托,贺先生有权单方撤销受托人的代理权,届时除了告知受托人外,还应及时收回委托公证书。

贺先生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风险后,经考量决定办理委托公证。随后,公证员对贺先生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对贺先生进行询问,根据其意愿,依法依规为贺先生办理了委托公证。

公证小知识

委托书是委托人以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文书,是委托行为的一种形式。

当事人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可以明确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减少诉讼,促进社会和谐。

为什么委托公证不能代办?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

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事项

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需要行为人本人亲自做出意思表示,如遗嘱、声明、保证、赠与等。比如遗嘱公证,就是公证处根据立遗嘱人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按照法定程序予以证明。

第二类是与人身有密切关系,需要见到本人才能确认的事实,如生存状况等。

第三类是涉及人身关系的重要变更或者财产的无偿转让,需要准确了解各参与方的真实意图,如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认领亲子、赠与合同等。

为什么上述这三类公证事项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因为这些事项都与公民人身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也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相对人及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重要提示

2021年5月28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印发<关于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利企便民的意见>的通知》,司法部在意见中明确:严格审查涉老不动产公证申请人的真实身份和意思表示,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

2017年司法部发布《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司法部在通知中明确:一是不准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二是不准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三是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四是不准办理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五是不准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