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授权委托公证,解决异地卖房难题

时间:2025-10-24 16:57:28  来源:武威市天马公证处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近日,王先生来到武威市天马公证处进行咨询:他和妻子赵女士十年前在武威市共同购置了一套房产,如今要在广州定居,便联系好了买家,准备将这套满载回忆的房子出售,他的配偶赵女士因工作长期扎根广州,一时之间难以抽身返回武威办理繁杂的过户手续。这千里之遥,成了房产交易路上的一道现实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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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太太实在不方便回来,但这卖房的事又耽搁不起,我们该怎么办?”咨询窗口前,王先生的语气带着几分急切。公证员耐心倾听后,立刻捕捉到了问题的关键——赵女士无法到场,因工作繁忙,家中还有小孩需要照顾,也没时间去广州当地的公证处进行办理。公证员告诉王先生可以办理“零接触”线上委托公证,远程视频连线,手机上进行签字确认,由赵女士委托王先生作为她的代理人,全权处理武威房产的过户事宜,包括签署买卖合同、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缴纳相关税费、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等一切相关事项。

      远程视频公证,这在过去或许还是个新鲜词,如今却已成为连接千里、便民利民的真实桥梁。公证员向王先生详细解释了流程:公证处会通过专门的远程视频公证小程序,赵女士只需抽出十分钟时间,在一个网络稳定的安静场所,用自己的手机进行人脸识别登录系统,与在武威的公证员实时视频连线。整个连线过程会被全程录音录像,作为公证档案的一部分永久保存。

      当天下午,王先生就带着所需要的证件前来办理,包括王先生及赵女士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所有证,查档证明等材料。连线开始后,公证员与她进行了关键的身份确认和意愿询问:“您是赵女士本人吗?”“您是否清楚了解这份委托书的所有内容,并自愿委托王先生代理武威房产的过户事宜?”这些问答,确保了委托行为出自她真实、无胁迫的意愿。

      最核心的签署环节,则在科技的赋能下变得简单而严谨。赵女士在视频镜头的见证下,在委托书上完成电子签名。这份经过电子签名并加密的文书会即时传回武威公证处,由公证员当场打印、核对,再由等候在此的王先生作为受托人签字确认。最后,公证处出具了纸质的《公证书》,成为王先生后续独自办理房产过户的权威“通行证”。

     一场跨越千里的委托,在云端顺利完成。这看似简单的一次连线,背后是公证服务从“面对面”到“屏对屏”的深刻变迁。它省去的是千里跋涉的舟车劳顿、高昂的时间与经济成本,守护的却是法律程序的严谨与公民财产交易的安全。对于像王先生、赵女士这样在不同城市间奋斗、生活的家庭而言,远程视频公证实实在在地化解了“异地办事难”的痛点,让政务服务变得更有温度,让法律的保护触手可及。

【相关法律】

委托书应当具体明确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公证遵循一事一委托的原则,委托书中需要详细写明委托的具体内容及期限,不能笼统地进行委托。有关部门对委托书格式内容有特殊要求的,当事人可以在受理时向经办公证员提出。
哪些事项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