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证全程见证破解园区单方收回租赁物难题

时间:2025-11-21 16:08:51  来源:佛山市珠江公证处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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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回顾

2025年3月,石湾某产业园向我处提出申请,其园区内某企业向园区管理方承租了场地用作办公使用,由于承租方已经逾期三个月不支付租金,经多次催告仍拒绝支付,根据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逾期三个月不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出租方有权单方收回租赁物,并要求承租方配合腾退其占用场地内的所有物品,但承租方一直拒绝配合,因此园区管理方决定单方收回租赁物。为了妥善腾退安置办公室内相关方的财产,保障财产的完整和安全,证明我司履行谨慎处理的责任,故向佛山市珠江公证处申请办理办公室现状及物品腾退过程的证据保全公证,以应对日后可能出现的诉讼需要。

珠江公证处安排两名资深公证人员前往现场,首先对租赁场地内存在的物品,包括办公设备、瓷器、办公资料、私人物品等进行细致的清点与拍照固证。随后,园区管理方安排专业搬家公司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转移安置到仓库妥善安置。针对比较重要的公司文件及有价值的物品,公证员现场指引负责人取粘贴临时性封签的方式对物品进行封存。在上述过程中,公证人员一直在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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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人员指引腾退工作人员制作物品清单

(二)重要意义

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园区管理方虽然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具有单方收回权,但是园区的单方收回行为可能侵犯承租方对租赁物享有的合法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也有可能需承担侵权责任。

相对于法院诉讼面临的诉讼期限长,诉讼成本高等问题,引入公证现场监督是一个解决承租方上述顾虑的路径,一方面可以有效证明园区在腾退过程中履行了妥善安置保管承租方的物品的义务,另一方面,在公证人的见证下清点场所内的物品,形成内容准确,值得采信的公证书,也可以有效地防止双方的扯皮,起到定纷止争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