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亲属关系公证:为什么户口簿不是亲属关系的“终极答案”?

时间:2026-01-20 13:45:56  来源:新疆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  点击:0

翼法涉外法律服务平台:亲属关系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之间因血缘、婚姻、收养而产生的彼此具有法律上权利和义务的亲属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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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户口本上写着孩子是‘长女’,怎么还不能办亲属关系公证?”法诺公证处办证室,张先生拿着户口本焦急询问,身边的王女士攥着女儿的留学申请材料,满脸急切——女儿下周要递签证,就差这份公证书。

公证员翻看户口本:户主张先生与配偶王女士2018年结婚,17岁的张婷婷(化名)登记为“长女”,但张婷婷出生于2009年,与两人结婚时间相差近十年。经询问,王女士坦言:张婷婷是她与已故前夫的女儿,再婚后续随继父生活,户口本登记为“长女”,此次是为办理留学资金担保需证明继父女关系。公证员解释:“户口本仅能证明户籍关系,继子女与继父的法律关系,需以婚姻为基础,且需证明抚养关系。”她列出补充材料:王女士与前夫的死亡证明、两次结婚证、张婷婷的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张先生的抚养佐证。随后三天,两人补齐了婚姻、死亡证明,但缺乏书面抚养协议。公证员建议补充近五年学费缴纳记录、医院就诊监护人签字单据、社区共同居住证明等,同时通过系统核实了婚姻信息。

这些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前夫死亡证明确认张婷婷生父已故,再婚证证实婚姻合法,抚养佐证证明张先生履行了抚养义务。最终,公证员顺利为其出具了公证书并办理了代办。拿到公证书时,张先生连声致歉:“之前不懂,现在才明白你的‘较真’是对我们负责。”公证员回应:“公证书关乎重大权益,必须用完整证据链确保事实准确。”

亲属关系的证明,从来不是户口本的简单背书,而是公证人用专业构建的法律信任。

亲属关系公证主要用于那些场景?

(一)出国相关事宜

我国公民到国外旅游、定居、探亲、留学时,通常需要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以证明申请人与相关亲属之间的关系,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财产继承与法律诉讼

在涉及遗产继承、赡养费追索等法律诉讼中,亲属关系公证可以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依据,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三)社会保险与福利申请

申请某些社会保险或福利时,如家庭医疗保险住房补贴等,亲属关系公证可以作为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有效凭证。

(四)其他事务

如领取抚恤赔偿金、申请外国亲属来华定居、华侨在国外申请减免所得税、申请外汇供养国内亲属等,也可能需要亲属关系公证。

亲属关系公证境外使用认证须知

亲属关系公证书拟在境外使用时,收文机构会根据当地规定对文书认证提出不同要求。请在办理前与境外收文机构确认具体认证类型,包括是否需要认证、办理单认证、双认证还是海牙认证。

1.送往非《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缔约国,或已加入该公约但尚未对其生效的国家

此类情形下,文书需办理领事认证,具体分为单认证和双认证:

单认证(外交部认证):指将出具的公证书递交至外交部领事司,由其对公证处印章及公证员签名(印章)的真实性予以证明。

双认证:指在完成外交部认证的基础上,将文书送交由目的国驻华使领馆,由其对外交部领事司的印章及官员签名的真实有效性进行认证,该过程亦称为合法化(legalisation)。

经单认证或双认证的文书(具体以收文机构要求为准),可在对应的认证国具备法律效力。

2.送往《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缔约国

此类情形下,文书无需办理领事认证,应办理附加证明书(海牙认证)。该认证是对公证书(或其他公文书)上的签名、签署人身份及印鉴等内容进行证明,办理后可在该公约的各缔约国通用。

综上,公证书出具后是否需要办理认证、办理何种类型认证,最终取决于文书使用目的国及境外收文机构的具体要求。

办理亲属关系公证请准备以下资料:

根据《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中国公证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司公通〔2023〕6号文件,办理(非继承)亲属关系需要: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

(二)关系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三)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生效裁判文书、公证书,户籍档案、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报告、婚姻状况证明、收养登记证,村(居)委会证明、单位人事部门证明等)

(四)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公证员有话说:

一份亲属关系公证书,往往牵动着财产继承、出国定居、抚养权归属等重大权益,公证员必须依法严格审查。对于当事人本人说,亲属关系是你知、我知的很简单的事情,但公证员必须履行法律审查程序,看似“麻烦”,但目的是为了精准不出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