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最近,一位阿姨匆匆来到攀枝花公证处咨询:“我和老伴一辈子攒钱,给女儿买了套房屋。这套房会不会成为女儿女婿的夫妻共同财产?”
阿姨的顾虑,实则投射了无数普通家庭的心声。对长辈而言,房屋是给孩子的“底气保障”;对婚前新人而言,怕财产归属模糊伤了感情;对婚后夫妻而言,难免面临财产混同、债务划分的困惑。
婚前财产如何守住?婚后财产如何约定?成了横跨在两代人、夫妻间的现实顾虑。
案例二:
无独有偶,一对新人来到攀枝花公证处,借助公证化解了类似困境。男方婚前通过公积金贷款购置了一套商品房,总价约52万元,自行支付首付款12万余元,剩余40万元办理了按揭贷款。
两人婚后为稳固感情,也为打消双方长辈顾虑,决定来到公证处,对房产归属作出明确约定:男方婚前支付的首付款及婚前偿还的按揭贷款对应的房产份额,均转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归双方共有,剩余贷款由两人共同偿还。而后,二人凭公证书办理了产权加名手续。如此一来,既守住了各自权益,也让感情少了猜忌。
面对婚前婚后财产相关问题,《民法典》赋予了夫妻自主约定财产归属的权利。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归属,由此打破了“婚前财产永远归个人、婚后财产一律共有”的默认规则。
以下这些情形
均能通过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明确财产边界
01 婚前
一方首付购房、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个人财产保护等。
02 婚后
双方共同还贷、房产加名/除名、父母出资购房、个人/共同债务划分、财产赠与约定等。
01 法律效力更强
经公证的协议是法定有效证据,法院通常直接采信。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凭公证书高效维权,举证难度大幅降低。
02 规避潜在风险
公证员会逐一审查协议条款,确保内容合法、权责明确,避免因约定模糊、违反法律规定导致协议无效。同时,公证员会细致提醒双方法律后果,杜绝“糊涂约定”。
03 减少后续扯皮
公证过程全程留痕,能有效证明协议是双方自愿签署、意思表示真实。即便日后感情破裂,也能凭公证书快速厘清财产归属,避免无休止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