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预防和化解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法律手段。
《公证法》第2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我国现有公证机构近3000家,公证员13000余人,全国公证机构年均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400余万件,公证文书发往18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
2017年,全国公证机构共提供各类公益法律服务139万余件,其中为老年人办理免费遗嘱公证4.7万余件,为残疾人办理公证2.8万余件,为未成年人办理公证16.4万余件,开展法治宣传和公证咨询90.7万余次。
我国公证制度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民商事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创新社会治理、国际交往等方面具有独特的职能优势和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