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随着人们财富积累日渐增加,资产种类纷繁复杂,财产传承的难题也随之突出,一旦处理不好甚至引发家庭矛盾,为了解决财产传承难题,南京市雨花台区紫荆花法律服务社携手癌友康复会于2021年6月17日在西善桥街道齐修社区,共同组织开展法律宣讲活动。
江苏省南京市紫金公证处公证员张璐受邀作为本次活动的主讲人,她以“民法典解读之房产给子女,哪种方式更合理?”为主题,为大家介绍了房产过户的三种方式——买卖、赠与、继承,并详细为大家解答三种过户方式的优缺点。
如果子女获得房产的主要用途是长期居住,建议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如果拿到房产后主要考虑将房产出售,那么房产买卖的方式则能够在子女未来进行房产出售时省下一笔税费。相比之下,通过遗嘱的方式传承房产有一定的优势,首先,遗嘱的订立简单,所耗费成本较低。其次,立遗嘱人灵活分配房产,直观体现其生前意愿。最后,通过遗赠的方式,还可以将房产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扩大了房产受益人的范围。在公证机构所订立的公证遗嘱,内容和形式更能符合法定内容和形式的要求,更能确保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和遗嘱效力的实现,严格遵循立遗嘱人真实意愿,为财富传承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