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以案释法】彭阳一老汉病故,长孙女与次子因继承发生纠纷,公证处这样处理……

时间:2026-09-10 10:39:14  来源:彭阳司法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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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彭阳县一老汉王某早年妻子过世并未再婚,共育有两个儿子。长子王某甲于2018年因病去世,留下女儿王小小(化名);次子王某乙健在。2026年王某病故,名下有一处农村住宅,没有留下遗嘱。王某乙、王小小共同来到彭阳县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

接待初期,王某乙认为哥哥早已过世,老人的房产应当由自己一人继承,王小小没有继承爷爷奶奶遗产的资格。公证员仔细核查死亡证明、亲属关系档案等材料,向当事人讲解了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告知王小小享有代位继承权。经过公证员解释,双方协商一致,公证处依法出具了继承权公证书,当事人顺利办理了不动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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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03

法理解读

很多人误以为,父母不在了,孙辈就不能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其实,在法定继承当中,只要子女先去世,孙子女、外孙子女就可以代位继承祖辈遗产。

本案中,长子王某甲是被继承人王某的儿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王某甲先于父亲王某死亡,这种情形就产生了代位继承。孙女王小小作为王某甲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替父亲继承原本有权继承的那一份遗产。最终老人遗产应当分成两份:次子王某乙继承一份,孙女王小小代位继承另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