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文字传温情,服务无障碍

时间:2026-09-10 16:25:59  来源:南宁市桂南公证处  点击:0

翼法涉外法律服务平台:近日,聋哑人士罗先生独自来到桂南公证处服务大厅,神情急切地向窗口工作人员比划示意,寻求公证帮助。工作人员见状立即上前接待,通过书写沟通,工作人员初步了解到,罗先生是拥有十余年经验的资深股民,因个人原因不便前往证券公司现场办理新账户开户手续,想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特前来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

1、开启绿色通道,核验身份材料

了解罗先生的特殊情况与办证诉求后,我处第一时间为其开启残疾人办证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办理。工作人员仔细核验罗先生提交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全面核实其身份信息、民事行为能力与文化水平,确认罗先生具备清晰的认知与表达能力,能够通过文字准确传达真实意愿。

2、建微信群文字沟通,释法确认委托意愿

为破解沟通障碍、确保公证程序严谨规范,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组建沟通微信群,与罗先生在群内开展全程文字交流。公证员逐条清晰告知委托公证的法律意义、委托权限与法律风险,细致询问办证用途、逐项核对询问笔录内容,耐心解答罗先生提出的各类疑问,反复确认委托事项系其真实意思表示。

3、快速办结出证,群众致谢,材料归档

完成申请受理与审查核实后,我处加快内部流转,迅速完成审批、制证流程,当场为罗先生出具公证书,最大限度压缩办证时间,免去当事人往返奔波。拿到公证书的罗先生十分满意,当场通过文字与手势向工作人员连连点赞,对公证处高效、暖心、贴心的服务表示由衷感谢。办证结束后,公证员及时对微信群沟通记录截图留存归档。

此次公证服务,是桂南公证处践行公证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公证处持续完善绿色通道、个性化沟通、限时出证等便民举措,以专业打破沟通壁垒,用温情传递法治温度,切实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让公证服务更有力度、更有温度、更有质感。

微信图片_2026-09-10_162710_002

法条链接

《证券公司客户资金账户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08号)第八条,客户采用现场开户方式申请开立资金账户的,证券公司应当核实客户身份;若自然人客户委托他人代理开户的,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文件,证券公司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对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进行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四十一条,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残疾人、老年人参加诉讼、仲裁活动和获得法律援助提供无障碍服务。国家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结合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提供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