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日前,上杭县某台资企业食品公司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向上杭县公证处申请对其验收货物过程及货物现状的客观真实情况进行证据保全公证。
根据公证申请人的陈述,东北的供货商委托物流中心向公证申请人承运食品鲜香菇,因路途遥远且天气炎热,承运的冷藏厢式货车打冷制冷措施不当,经初验,发现运到的货物存在质量变质的问题,经与供应商进行沟通,供应商及承运公司未有明确回应及相关解决措施方案。
为固定证据,避免纠纷或产生纠纷达到有效的解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证申请人特向上杭县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受理当事人的紧急申请后,上杭县公证处急当事人所急,当即为公证申请人启动公证绿色通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等规定,公证处三名公证人员于2021年7月14日中午12时36分,到达上述保全证据所在地,核实了申请人资质等相关情况后,公证人员顶着烈日暴晒,在承运货物车辆停放的现场,公证申请人会同相关人员进行货物验收,对车厢内货物现状进行了查看并测量袋内鲜香菇温度,对货物情况进行了证据固定。
公证人员现场制作了《证据保全工作记录》,摄录人员对证据保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和拍摄现场照片,刻制录音录像光盘。公证机构参与证据保全,不仅有利于申请人及时开展维权工作,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更为其进行维权诉讼或开展赔偿调解提供了有力证据和坚实砝码,解除了企业的后顾之忧。
接下来,上杭县公证处将继续立足公证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从用心服务群众入手,从突出的问题抓起,找准群众“急难愁盼”,打通服务堵点断点,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为契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为创造良好的企业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公证维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