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了解到,苏州市姑苏区某小区业主委员会要选择新的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由于业主对各个物业服务公司并不了解,为了最大限度保证公平公正地选出令全体业主满意的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特委托苏州XX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的方式为该小区选出三家评分最高的物业服务公司作为候选单位。
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再由业主委员会从三家候选单位中投票选择一家,票数最高的单位即成为该小区最终的物业服务公司。
为了彻底消除业主的顾虑,在选择评标评委时,业主委员会也决定采用公证抽签的方式进行。
3月16日下午,在苏城公证处公证人员的见证下,丁某从40位专业评委中随机抽取了10位并逐一联系,最终确认了5位有时间参与招标评分的评委。
3月17日下午1点30分,该招标活动准时开标,共有5家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投标。
公证人员监督了本次开标、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均符合法律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最终顺利选出了3家得分排名前三的物业服务公司作为候选单位。
这是苏城公证处首次参与业主选择物业的活动,从评委的产生到中标结果的确定,都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选聘物业服务公司应由业主共同决定,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证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本次公证服务最大限度的保障了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民事权利,消除了业主的顾虑,增强了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信任。
同时,公证机构的参与使得评选过程和结果更具公平性和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