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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案 例 简 介
2021年1月5日,越南公民HUYNH 来到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公证处咨询办理公证的相关事宜。
公证员了解向其了解情况后得知:2014年5月,越南籍华人HUYNH(中文名:黄某某)和中国公民邱某登记结婚后在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居住,并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
2019年12月,夫妻俩在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购买了一处商品房,现需要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HUYNH提供的身份证明仅为越南文和英文的越南护照,抚州的不动产管理部门对护照中的内容不明白,故建议她来公证处寻求帮助。
经办公证员审查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后,受理了该公证。在对其提供的护照内容进行翻译后,为其出具了公证书。
02 公 证 书 格 式
公 证 书
(XX)赣抚临证内字第XX号
申请人:HUYNH,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护照号码:CXXXX,住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
公证事项: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兹证明前面的影印本与HUYNH出示给本公证员的《PASSPORT OF SOCIALIST REPUBLIC OF VIETNAM》的原本相符,前面影印本所附的中文译本内容与原本内容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