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欢欢喜喜搞装修,装修公司“变大爷”

时间:2021-12-02 14:51:26  来源: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  点击:0

司法培训咨询网:欢欢喜喜搞装修,装修公司“变大爷”

好不容易买到房了,结果3年过去了还不能入住!

装修整了半天,咋个还像清水房一样?

你说给我装成温馨小窝,结果整了一个“叙利亚风”。

成都的小王无比郁闷。小王2018年在成都青羊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想着终于在成都有了自己的小窝,一定要好好倒腾一下,装修成梦中家的样子。精挑细选,层层考量,最后被成都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师的方案吸引,在2018年8月与该公司签订了《成都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小王支付了大部分装修款,但现在装修期限早已到期,房子却还未装修完成。每次前去看到装修进度都非常气愤,也曾多次和装修公司沟通,均无果。现在装修公司不仅没有再继续施工而且连人都已经联系不上了。正在小王“抠脑壳”时,朋友推荐说可以去公证处咨询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到解决办法。于是小王带着他的资料来到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寻求帮助。

公证员了解情况后,查看了小王携带的《成都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截止咨询日,装修公司已逾期6个多月。公证员建议小王对其房屋内的装修现状进行保全证据公证,以便后续找装修公司谈判或者法院诉讼维权使用。小王在听到公证员建议后,问了一个关键问题:“啥子是现状保全?是要干什么?”公证员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告诉他,针对他的情况,为了证明对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公证员会上门对装修现场现状采取拍照、摄像、现场记录等方式进行取证,出具现状保全证据公证书,这样小王在谈判或庭审前可以提供可靠的证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节省开庭时高昂的取证成本及律师费用。

小王采纳了建议,公证员告知需要准备的公证证明材料和具体办理公证流程,约定好办理公证时间。公证处指派两名公证员于约定时间前往房屋所在地,对装修现状进行了取证。其后,公证处为小王出具了现状保全证据公证书。

小王拿到公证书后,如释重负地对公证员说:“谢谢你们!这下我心里有底了,可以踏实地找他们谈判了,即便打官司也有证据了。”

专业提示

近年来,因房屋装修施工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人们越来越多地通过保全证据公证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与申请人的权益有关的、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采取一定的措施先行予以收集、固定并进行保管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活动。保全证据公证的核心价值就在于以最妥善合法的方法保全最关键的证据,具有客观、高效、便捷的证据固定优势,易于被人民法院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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