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聋哑人如何办理遗嘱公证

时间:2021-12-02 14:58:52  来源:成都市国力公证处  点击:0

司法培训咨询网:Q:聋哑人如何办理遗嘱公证?

A: 聋哑人虽然是残疾人,但只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就可以自己写遗嘱,或者以其他的方式立遗嘱,而且,聋哑人立的遗嘱也不是必须办理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是否办理公证应该由立遗嘱人做决定。

办理遗嘱公证,可以请具有手语翻译资质的专业人员在旁进行手语翻译,聋哑人申办遗嘱公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但由于存在语言沟通障碍,如何能够知晓聋哑人的真实意思,成为办理该公证的难点。

公证员建议了一套公证方案:

1、立遗嘱人自行拟定遗嘱;

2、聘请专业手语翻译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时进行现场翻译,全程录音录像,公证员通过现场手语翻译人员与立遗嘱人进行交流、告知,手语翻译人员将立遗嘱人通过手语陈述的询问笔录(答)内容口头陈述,公证员助理进行记录,确保记录下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

专业提示

《民法典》中规定的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要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时,除了见证人、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在场。遗嘱人是年老体弱者、危重病人、聋哑盲人、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弱智者,公证人员在与其谈话时,要录音或录像。随着财富的累积以及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有立遗嘱需求的人越来越多,公证处有丰富的办理遗嘱公证的经验,完备的办理流程、舒适的办证环境、专业的遗嘱公证法律服务,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可以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财富传承。

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3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4条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5条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6条 【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7条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8条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9条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8、《遗嘱公证细则》第16条 公证人员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人员在与遗嘱人谈话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一)遗嘱人年老体弱;(二)遗嘱人为危重伤病人;(三)遗嘱人为聋、哑、盲人;(四)遗嘱人为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弱智者。

9、《公证程序规则》第27条 公证机构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核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以及证明材料:(五)委托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鉴定、检验检测、翻译。

f696-hxvzhtf2681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