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咨询网:3月18日上午,姚某来电咨询:能否办理一份公证书解决其因为疫情暂时不能回家办理房产过户的困难。经公证员询问得知,姚某是四川人,在我市上班,近期因夫妇二人与他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姚某夫妇二人应配合受让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但因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姚某来去四川不便。其在网上了解公证可以帮助其解决上述问题,便致电市公证处寻求帮助。公证员耐心细致地解答了姚某的咨询,告知其可以通过办理一份《委托公证》来解决上述问题,并一次性告知其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3月18日下午,姚某带上准备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了委托公证手续,委托其在四川的丈夫刘某代为办理房产过户事宜,并于当日下午拿到了公证书。至此,姚某悬在心头的难题得到顺利解决。
办理委托公证既严格遵守了疫情防控规定,减少了疫情期间人员的跨区域流动,又贴近实际,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暖心服务,获得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