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典型案例】高某某未婚公证案

时间:2022-05-30 14:36:25  来源:山西省吕梁市诚信公证处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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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日前,高某某来到公证处,称其一直单身未婚,现欲在越南办理结婚登记,根据越南当地相关法律规定,需要提供未婚公证,故申请办理公证。

公证员审查了高某某的身份资料,确认高某某的户籍婚姻状况一栏显示未婚。但鉴于户籍信息登记的相对滞后性,公证员登陆公证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系统,通过民政部婚姻登记信息核验通道进一步核查高某某的婚姻状况,结果标识为“匹配不成功”。后公证员向高某某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发函核实其婚姻状况,并取得了高某某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同时,高某某亦提供了其所在村委和乡镇出具的未婚证明。据此,公证员为高某某出具了未婚公证书。

未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据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从未结过婚的事实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主要用于域外定居、移民、结婚、入籍等事宜,对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因此,办理此项公证时,公证员应多途径核实当事人的婚姻情况,确保公证事项的真实性,让当事人顺利使用,让有关部门放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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