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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为国际出口贸易生产了不少产品,可对方客户却跑单了,现在案件在仲裁审理当中,我们要进一步举证,能否协助办理相关的公证?”。
日前南头镇一间大型制造业企业的员工致电凤翔公证处时询问。据了解,该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根据B公司的委托,制造了数万件产品用于出口,在A公司交付了部分货物后,B公司单方原因拒绝接收剩余的产品,且尚未支付相应货款。双方协商未果,因案件涉及国际货物买卖,A公司遂向国际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主张赔偿损失,现A公司向公证处申请对生产完成的产品数量进行统计,以及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现场取证。
5月23日,凤翔公证处的公证人员依约来到南头镇A公司储存货物的仓库,对现场的产品按照类别进行拍照、记录,依照产品的排列摆放方式并对照产品重量标识,仔细核算各类标识产品数量,将产品型号、数量、铭牌信息登记造册,并根据要求对相关原材料进行拍摄。由于库存产品数量高达2万余件,公证人员在连续工作几小时后,终于完成了相关清点、记录和拍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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