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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
近日,全某、吴某来到庆元县公证处咨询公证业务。原来,全某与吴某于2017年在庆元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后二人共生育有一个儿子。二人因感情不合于2019年在庆元县民政局协议离婚,并签署了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中写明离婚后儿子随男方吴某生活,由男方抚养。现为了儿子的成长,也为了方便儿子户口更改到女方全某名下,双方一致同意变更抚养权。原本双方想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诉讼变更,但被告知诉讼周期需要较长时间,为了使变更抚养权协议更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想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实现变更抚养权。
公证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告知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所需的材料。公证处工作人员在审查全某、吴某提供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查核实程序,为其办理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依法出具了变更抚养权公证书。在现实生活中,相信有不少人疑惑: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否需要公证才有效?
答案是:关于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若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就行了,双方签字就有效了,变更抚养权协议不需要公证。
但公证可以让变更抚养权协议更有法律效力,双方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抚养权。
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必须由被抚养人父母双方申请,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